民法典中如何申請保全債務人的房屋

導讀:
債權人要保全債務人房屋的需要寫申請書并且準備相關證據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那么民法典中如何申請保全債務人的房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要保全債務人房屋的需要寫申請書并且準備相關證據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關于民法典中如何申請保全債務人的房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請保全債務人的房屋
民法典對如何申請債務人房產保全沒有規定。債權人要保全債務人房屋的需要寫申請書并且準備相關證據材料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
(二)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
(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
(五)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二、訴訟中財產保全條件
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
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
3、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
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4、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
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當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在發生訴訟中財產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直接從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中得到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