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務人不當得利如何認定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利益獲得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受善意還是惡意的影響。那么民法典中債務人不當得利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利益獲得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受善意還是惡意的影響。關于民法典中債務人不當得利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債務人不當得利如何認定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取得利益造成受損人利益損失受損人要求得利人返還得利的得利人就成為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二、返還不當得利的方法
(一)原物返還
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二)作價返還
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返還不當得利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并返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引起的一種事實狀態因不當得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利益獲得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受善意還是惡意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