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避免債務重組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民法典中如何避免債務重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關于民法典中如何避免債務重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避免債務重組
民法典對如何避免債務重組沒有規定。而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債務重組是需要申請的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不申請的法院不會裁定破產重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二、破產重組債務該如何處理
1、對于債務人破產保證人連帶保證的不論債務到期與否債權人申報的破產債權都算作到期債權人可參加破產分配也可不參加破產分配。債權人參加破產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償的債權可向保證人追償債權人未參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債權向保證人追償。不過在債權未到期的情況下保證人的責任應受債務期限利益的保護即保證人可拒絕債權人要求在債務提前到期的情況下其保證債務也提前到期。
2、對于債務人破產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的不論債務到期與否債權人均應申報破產債權如果債務未到期其應先通過破產程序清償債權清償不足的可向保證人追償如果債務到期則其債權如同連帶保證債權可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