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法人分立的,之前的債務怎么辦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七條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民法典中法人分立的,之前的債務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七條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關于民法典中法人分立的,之前的債務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法人分立的之前的債務怎么辦
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擔連帶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七條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法人終止和解散的情形有哪些規定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