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債務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怎么辦

導讀: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第二百四十三條扣留提取收入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那么如果債務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第二百四十三條扣留提取收入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關于如果債務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如果債務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怎么辦
如果債務人不能承擔違約責任在債務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時候可以申請中止執行等債務人有能力承擔違約責任時再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法院有權采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扣留提取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