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債務約定協議有效嗎

導讀: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但是民法典對夫妻財產約定規定了特定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言下之意口頭約定無效。一般地該約定僅僅在夫妻之間有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除非債權人知道該約定。那么婚內財產債務約定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但是民法典對夫妻財產約定規定了特定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言下之意口頭約定無效。一般地該約定僅僅在夫妻之間有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除非債權人知道該約定。關于婚內財產債務約定協議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內財產債務約定協議有效嗎
1、婚內約定財產債務的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的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約定財產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夫妻財產約定的法定形式
普通意義上的協議可以口頭約定。但是民法典對夫妻財產約定規定了特定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言下之意口頭約定無效。因此“甜言蜜語”中聽不中用。
(二)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時的處理
夫妻財產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時依據民法典第17條、第18條之規定處理即依法認定夫妻財產的性質。當然這些規定一般只有在離婚時用得著。
(三)夫妻財產約定一般僅在夫妻之間有效
首先夫妻對財產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這種效力能在多大范圍內有效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一般地該約定僅僅在夫妻之間有效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除非債權人知道該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