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有哪些無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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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內財產協議的無用約定: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限制: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撫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項天職,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現實生活中,會有不少要求代為擬訂婚內財產協議時要求不愿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在婚內財產協議中,可以約定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那么婚內財產協議有效嗎?婚內財產協議的無效約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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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之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那么協議離婚時常見的無效約定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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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時約定的哪些協議無效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夫妻離婚時約定的哪些協議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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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的無效約定無效約定離婚后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民法典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無效約定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雙方只能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分當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財產都可以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但是不得處分別人的財產。那么離婚協議的無效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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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有哪幾種無效的約定無效約定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離婚協議中有哪幾種無效的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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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效約定其一約定一方或雙方在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婚姻自由權同樣是憲法所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無效約定妻二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為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日后歸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其三約定給子女的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后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那么協議離婚時有哪些無效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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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哪些約定在離婚協議中是無效的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實踐中此類無效約定屢見不鮮爭議較多當然均以無效認定而告終。在最終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會認為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那么哪些約定在離婚協議中是無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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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離婚協議中哪些約定是無效的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應包含下列內容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財產的分割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那么離婚協議書包含哪些內容,離婚協議中哪些約定是無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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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六種無效的約定無效約定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民法典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六約定財產歸屬的財產屬于無權處分的別人的財產夫妻雙方只能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分當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財產都可以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但是不得處分別人的財產。那么離婚協議中有哪些是屬于無效的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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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得限制再婚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不得限定繼承權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撫養費給付至18歲以后無效除18歲之后子女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約定子女撫養費給付至18歲以后是無效的。那么離婚協議中的無效約定是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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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效約定一約定一方或雙方在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同樣是憲法所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為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日后歸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三約定給子女的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那么離婚協議的什么約定是無效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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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那么離婚協議中常見的無效約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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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五種無效約定是什么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婚姻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那么離婚協議中五種無效約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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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得限制再婚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不得限定繼承權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撫養費給付至18歲以后無效除18歲之后子女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約定子女撫養費給付至18歲以后是無效的。那么離婚協議中的哪些約定是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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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離婚未果財產約定無效嗎協議離婚未取得一致的情況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是無效的而且離婚協議需要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才會生效。離婚協議生效的條件1要明確離婚協議生效時間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才生效。法院審判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確定判決書內容也可能判決離婚或者不準離婚。3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對于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現有財產狀況是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銷離婚協議書重新分割財產。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那么協議離婚未果財產約定無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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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的協議怎么寫 你們只需要訂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在其中約定婚內的財產各自歸各自即可。訂立一份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內財產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其次,約定要具體明確。不僅要約定現有的財產歸屬,還要對婚內收益歸屬進行約定,你們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安排寫在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換句話說就是婚內財產協議應當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則無效。 最后,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且相對公平,協議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權,比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等。同時也不能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 婚內協議的約定,有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虧一簣,建議向家與家律師咨詢,讓一份有效的財產協議守護你的美好生活。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寫? 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要寫明下列事項: 1、開頭要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 2、正文部分寫明雙方在自愿、平等的情況下定立的協議,協議內容可以約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落款雙方簽字并注明簽訂協議的時間。
婚內財產協議書的內容有什么? 為了防止婚內夫妻財產的糾紛,不少人會作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書來約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內容包括什么。 1、雙方當事人個人信息以及婚前財產狀況; 2、約定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歸屬和處理方式; 3、子女撫養問題等等。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