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時常見的無效約定都有哪些

導讀:
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之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那么協議離婚時常見的無效約定都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無效約定之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關于協議離婚時常見的無效約定都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約定之一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民法典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無效約定之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相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與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與他人的協商行為而受到限制。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是對公民生育權的人為限制違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權的法律規定。因此離婚協議中相關禁止生育的條款是無效的。
無效約定之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繼承權是被繼承人死亡后才開始的權利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只能由被繼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因而夫妻離婚時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既違反法律規定也無實際意義。
無效約定之四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實為對子女的贈與。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及不動產大贈與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因此若離婚協議只約定房產贈與子女卻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無效約定之五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養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但該義務有時間限定即在子女18周歲以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在子女18周歲以后若子女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出現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歲以后父母對子女的幫助屬于自愿行為沒有法律的強行性制約。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歲以內若父母一方經濟條件有限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降低撫育費的支付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