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了的房子會被其他債務人分嗎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所以這樣必定會對大大降低申請財產保全的效率。這樣一來當由于申請人申請錯誤造成被申請人的財產損失時銀行會替申請人支付。那么保全了的房子會被其他債務人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所以這樣必定會對大大降低申請財產保全的效率。這樣一來當由于申請人申請錯誤造成被申請人的財產損失時銀行會替申請人支付。關于保全了的房子會被其他債務人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保全了的房子會被其他債務人分嗎
被保全的房屋不會被其他債務人分但有可能被其他債權人分例如房屋抵押的執行抵押房屋時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九條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二、財產保全擔保形式
1、實物財產擔保利用實物擔保的形式主要體現在用住房、汽車、工廠或者土地等進行擔保。這種擔保形式在不利用現金做擔保的前提下避免了資金占用以此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而且也會更容易被法院認可。但是缺點在于對于食物擔保需要專業人員對實物進行財產評估最終來確定其市場價值。所以這樣必定會對大大降低申請財產保全的效率。
2、現金擔保現金擔保是所有擔保形式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種方式。畢竟用現金可以直接衡量其額度后期也方便執行。但是這種方式也有著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普通人一下子拿不出這么多的現金。即使有些企業有足夠的現金可供擔保但用現金做擔保會直接影響企業的資金流動對企業的發展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3、銀行保函擔保銀行保函擔保的實質就是銀行向申請人提供一張保函來向法院進行擔保。這樣一來當由于申請人申請錯誤造成被申請人的財產損失時銀行會替申請人支付。這種擔保形式的信譽度比較高特別容易被法院認可很容易通過審核。但是如果申請人想要申請銀行的擔保保函難度就很大了一般只有大型企業才符合申請標準。
4、保險公司保函擔保這種擔保方式就是保險公司新出的一種訴訟保全責任保險。然后申請人可以申請投保待保險公司出具一份保函之后申請人可以將此保函交給法院。這份保函和銀行保函的作用一樣。對于這種新型的擔保形式它的產生真正解決了很多當事人擔保難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它的手續簡單收費低而且也會被法院認可。不過這種形式出現的時間比較短所以在法院審核的過程中耗費的時間稍稍長點有很多細節還待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