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擔保公司債務意味什么

導讀: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個人擔保公司債務意味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關于個人擔保公司債務意味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個人擔保公司債務意味什么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1、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2、民事連帶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于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二、公司能不能為個人借款擔保
我國公司法第60條第3款規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弊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60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