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可以用股東個人財產償還嗎?

導讀: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為公司債務擔保需要承擔哪些責任1、虛假出資《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公司法》第115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債務可以用股東個人財產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為公司債務擔保需要承擔哪些責任1、虛假出資《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公司法》第115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關于公司債務可以用股東個人財產償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該條文對公司與股東之間的財產權、債權債務進行了區分。
公司的財產雖然來自于股東的投資,但是股東一旦把財產投入公司,就與財產相分離,這些財產就成為公司財產,由公司支配。公司擔負債務時,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償還,而股東由于已繳納出資,相應財產已轉變為公司財產。
股東為公司債務擔保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1、虛假出資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30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出資不到位
《公司法解釋二》第22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35條: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115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