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償還責任

導讀:
訴訟中公司以供應公司在成立時股東虛假出資為由申請追加股東紀某、劉某為被告請求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種意見認為紀某、劉某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須債權人先起訴公司如果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再由紀某、劉某在虛假資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出資不實的應當補交出資其他股東應當對其承擔連帶責任。第三種意見認為本案可以直接判決紀某、劉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紀某、劉某是利用公司的獨立人格及有限責任原則惡意虛假出資逃避債務應當擔責。那么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償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中公司以供應公司在成立時股東虛假出資為由申請追加股東紀某、劉某為被告請求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種意見認為紀某、劉某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須債權人先起訴公司如果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再由紀某、劉某在虛假資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出資不實的應當補交出資其他股東應當對其承擔連帶責任。第三種意見認為本案可以直接判決紀某、劉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紀某、劉某是利用公司的獨立人格及有限責任原則惡意虛假出資逃避債務應當擔責。關于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要不要承擔償還責任
案情介紹2004年8月某供應公司與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供應公司向公司供應4000噸煤。公司依約匯給公司40萬元預付款后二家公司又簽訂了聯合經營煤炭的協議約定雙方以供應公司的煤場及設備為經營場所使用公司的預付款共同經營煤炭業務。
在經營過程中供應公司強行銷售共同經營的煤炭所收價款不入約定的賬戶并且一直沒有全額供應煤炭。為此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聯營合同返還預付貨款賠償損失。
訴訟中公司以供應公司在成立時股東虛假出資為由申請追加股東紀某、劉某為被告請求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經審理查明供應公司在成立時紀某、劉某沒有實際出資供應公司沒有自有資產。
分歧意見
本案合議庭對能否直接判決股東紀某、劉某對供應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產生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本案不能直接判決紀某、劉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是人格化的組織是獨立的民事主體雖然股東虛假出資侵害了公司的利益但與公司的債權人沒有直接法律關系且判決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沒有法律依據。
第二種意見認為紀某、劉某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須債權人先起訴公司如果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再由紀某、劉某在虛假資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出資不實的應當補交出資其他股東應當對其承擔連帶責任。可見公司債權人有權請求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金融機構為企業出具不實或者虛假驗資報告資金證明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通知規定出資人未出資或者未足額出資但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不實、虛假的驗資報告或者驗資證明相關當事人使用該報告或者證明與企業進行經濟往來而受到損失的應當由該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對于該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出資人在出資不實或者虛假資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可見債權人沒有經過對公司的訴訟和執行就直接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第三種意見認為本案可以直接判決紀某、劉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供應公司沒有自有資產應當認定其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開辦該企業的股東承擔。
分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
紀某、劉某是利用公司的獨立人格及有限責任原則惡意虛假出資逃避債務應當擔責。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開辦的企業被撤銷或者歇業后民事責任承擔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開辦的企業雖然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實際沒有投入自有資金或投入的自有資金達不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數額以及不具備企業法人其他條件的應當認定其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開辦該企業的企業法人承擔。本案雖是個人出資也可參照此規定執行。供應公司沒有自有資產所以其民事責任應由虛假出資的股東承擔。從程序上說債權人完全可以直接起訴虛假出資的股東。
最終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訴訟請求并根據第三種意見判決股東紀某、劉某對供應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律師推薦杭州律師廣東律師江蘇律師嘉定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