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中債權債務如何處置

導讀:
而在債權轉讓訴訟過程中對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筆者認為該類案件的管轄要從三個方面加以認識和理解。也就是說債權轉讓轉讓人與債權轉讓債務人之間簽訂的管轄協議同樣也適用轉讓人與受讓人。那么企業轉讓中債權債務如何處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在債權轉讓訴訟過程中對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筆者認為該類案件的管轄要從三個方面加以認識和理解。也就是說債權轉讓轉讓人與債權轉讓債務人之間簽訂的管轄協議同樣也適用轉讓人與受讓人。關于企業轉讓中債權債務如何處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企業轉讓中債權債務如何處置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進行轉讓的企業的債權債務應該由受讓后的企業繼承如果股東出資不實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關于債權轉讓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
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而在債權轉讓訴訟過程中對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筆者認為該類案件的管轄要從三個方面加以認識和理解。
1、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對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從法律關系的角度講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即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訴訟當事人原法律關系消滅而產生了一個新的法律關系。在此情況下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關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樣規定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管轄特殊原則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審查確定管轄案件的一個重要環節。
3、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協議管轄也叫約定管轄是反映當事人在簽訂、履行合同前雙方解決爭議管轄問題的真實意思。由此可見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應當遵循雙方協議約定。也就是說債權轉讓轉讓人與債權轉讓債務人之間簽訂的管轄協議同樣也適用轉讓人與受讓人。因此這樣就更能體現我國民訴法雙方當事人約定協議管轄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