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

導讀:
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經營活動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當事人的約定、法院判決的份額僅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一方對全部債務清償后后者清償超過雙方約定份額的可以依照約定向對方追償。那么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經營活動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當事人的約定、法院判決的份額僅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一方對全部債務清償后后者清償超過雙方約定份額的可以依照約定向對方追償。關于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對外所欠債務時怎么辦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維持夫妻共同生活、經營活動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為共同債務。
2、原則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與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明智夫妻之間有關債務的約定。
3、對于共同債務夫妻應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不因離婚、一方死亡而免除也不因當事人的約定、法院就份額的判決而改變。當事人的約定、法院判決的份額僅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一方對全部債務清償后后者清償超過雙方約定份額的可以依照約定向對方追償。
4、即使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但其收入確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亦是共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