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間男方所欠債務離婚后女方要還嗎?

導讀: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富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富清償。林某拿出離婚協議對趙某說,其已與趙某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的借款歸各自償還,趙某向喬某所借款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雙方已約定誰的名義借款誰償還,因此,拒絕歸還。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趙某在與林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喬某借款20萬元用于經營公司,該借款應該認定為共同債務。那么婚姻期間男方所欠債務離婚后女方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富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富清償。林某拿出離婚協議對趙某說,其已與趙某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的借款歸各自償還,趙某向喬某所借款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雙方已約定誰的名義借款誰償還,因此,拒絕歸還。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趙某在與林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喬某借款20萬元用于經營公司,該借款應該認定為共同債務。關于婚姻期間男方所欠債務離婚后女方要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則上女方不能因為其"不知情"而不用歸還婚姻期間男方的債務,但如果妻子能舉證證明兩種情況時,應判決由丈夫一人償還,即:一是妻子能舉證證明此債務是丈夫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丈夫的個人債務的二是妻子能舉證證明他夫妻之間有關于婚后財富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而且這個約定債權人在歸還時就已經知道的
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置。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富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富清償。
案例】A
趙某(男)與林某(女方)2005年3月15日在上海市某區登記離婚。雙方約定:
1男方趙某與女方林某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2雙方無子女,無撫養糾紛;
3婚后無共同財產;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名義的借款由各自償還。
離婚手續料理完畢后,趙某的朋友喬某向趙某索要其借款20萬元,趙某以各種理由不予歸還,甚至到后來音信皆無。無奈之下,喬某只得向林某索要。林某拿出離婚協議對趙某說,其已與趙某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的借款歸各自償還,趙某向喬某所借款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雙方已約定誰的名義借款誰償還,因此,拒絕歸還。
無奈之下,喬某以趙某、林某為被告,向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提起欠款糾紛訴訟,要求二原告連帶歸還20萬元借款。
由于趙某下落不明,因此,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
林某到庭辯稱,2004年初,趙某雖然借原告喬某20萬元用于開公司,但自己歷來沒有見過這些錢,更沒有用過這些錢。離婚時,雙方已然約定,各自名下的借款由各自償還,因此,自己不應該承擔還款義務。
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趙某在與林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喬某借款20萬元用于經營公司,該借款應該認定為共同債務。現喬某向二原告主張欠款,于法有據,應予支持。故判令趙某、林某二人連帶向喬某還款20萬元。林某在歸還喬某借款后,可根據與趙某的離婚協議主張自己的權利。
案例】B
王某夫妻因與我做生意,欠我3萬元錢,總是賴著不付。迫不得已,只好向法院起訴,法院主張了權利,判決王某支付貨款和利息。但當我再次到王某家收款時,鄧某的妻子卻說她與王某已經于上個月協議離婚,協議條款中規定:房屋家產歸她,由王某承擔全部債務。并拿出法院出具的調解書給我看。調解書內容也確是如此,而王某又外出經商去了,不知確切地址。請問,該怎么辦?
答:王某夫妻的離婚顯然是借離婚逃避債務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合法,協議也無效。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負的債務,婚姻法》這樣規定的: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富歸還,如該財富不夠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同財富,債務亦應以夫妻共同財富清償。從你來信的情況看,無論王某的商店是王某夫妻共同經營還是由王某個人經營,商店都是王某夫妻的共同財富,因商店產生的債務也應是王某夫妻的共同債務,離婚時,理應用商店內的財物及王某夫妻的其它共同財富歸還所欠你債務。而王某夫妻離婚時卻協議由鄧個人償還,顯然是一種惡意串通借離婚逃避債務的行為。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據此,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法院會依法維護你合法權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