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申請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申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申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申請
交通事故認定書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有異議的可以報警交警到現場處理后會出具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步驟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一般情況下分為三種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特別事故調查程序。簡易程序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處理或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時適用的相對簡單的處理程序。
(1)一般程序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時通常適用的行為步驟、順序、時限和行為方式。它規定了交通事故處理的各個主要環節和步驟即報案受理現場調查檢驗、鑒定與評估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行政處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等。
(2)簡易程序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處理或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時適用的相對簡單的處理程序。適用情形包括兩種其一當事人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自行解決的情形。包含以下情況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道理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
其二交通警察適用的情形包含以下情況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即行撤離現場或者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后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害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但是對賠償有爭議的。
(3)特別事故調查程序是指在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時采取的程序與一般程序不同的是它要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