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出借人負責交通事故責任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那么電瓶車出借人負責交通事故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關于電瓶車出借人負責交通事故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電瓶車出借人負責交通事故責任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非車主駕駛車輛導致交通事故車主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沒有明確規定。如果出借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未告知借用人借用物瑕疵的對于借用人因此造成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在合同責任外出借人也應該因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反之如果出借人在出借行為中并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對于借用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害就不必承擔責任對合同之外的侵權行為當然也不用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二、交通事故認定的構成條件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范圍并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范圍內。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后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3、若事故屬于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于行進狀態否則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事故當事人對于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于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后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