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導讀: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地下車庫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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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車庫如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地下車庫發生交通事故的依據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的起到的作用和過錯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的依據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從上可知當事人的責任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時所認定的責任實際上是指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違章、是否構成過錯以及當事人行為對交通事故形成的影響力的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