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各種處罰不能適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否則將可能引起行政訴訟。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各種處罰不能適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否則將可能引起行政訴訟。關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
對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進行責任認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調查結論可對事故進行成因分析并告知當事人其損害賠償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各種處罰不能適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否則將可能引起行政訴訟。如果嚴重違章行為的比如酒后駕車、無證駕車等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單獨處罰。如果造成重大傷亡事故過失致人死亡并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的應依照刑法第134條、135條、233條的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定罪處罰亦不能適用刑法第133條有關交通肇事罪的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范圍
非道路范圍包括
(1)自建自管未列入規劃的城市巷弄或村間路或者稱自行修建并自行負責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間耕作的農村鋪設的水泥路、瀝青路、砂石路等機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車形成的路面
(4)封閉式住宅小區內樓群之間的路面
(5)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路面廠礦、企事業單位火車站、機場、港口、貨場內的專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7)涼曬作物的場院內
(8)斷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圍的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