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混行道路被撞責任劃分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那么人車混行道路被撞責任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關于人車混行道路被撞責任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人車混行道路被撞責任劃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車混行道路如果是行人被撞的一般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不過還是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則要依據具體情況確定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簽字有效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簽字仍然有效。
對方對責任認定有異議可在三天內提出復核申請。三天內未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放棄事故認定書仍有效。如果對方既不提出復核又不進行善后協商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