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導讀:
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關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責任劃分類型如下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