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定義是什么,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導讀: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是可以并存的。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那么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定義是什么,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是可以并存的。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關于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定義是什么,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的定義是什么
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責任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三類。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可能產生三種性質后果截然不同的責任
因為發生了侵權行為并因此造成損害事實這就產生民事賠償責任
同時同一個行為往往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交通事故這就產生了行政責任
而當這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情節嚴重造成交通事故損害后果重大時這就產生了刑事責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是可以并存的。
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通常分為五級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彼此對應的即全部責任對應無責任、主要責任對應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對應同等責任。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證據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生與本車有關聯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6)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7)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3、同等責任
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4、不確定責任
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