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保管中存在過錯時是否要賠償

導讀:
吳女士挑好衣服后準備付錢卻發現裝在李女士包里的錢夾不翼而飛。李女士則認為自己并沒有主動要求吳女士把錢夾放到挎包里而且錢夾是被小偷偷走的這種事防不勝防這個罪過應該算在小偷頭上自己不應擔責。法律解答城關法院審理認為吳女士把錢夾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經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關系。李女士兒子曾經拉開過挎包但李女士卻絲毫不知這說明她并沒有盡到保管人的注意義務具有重大過失因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女士依法賠償吳女士400元現金。那么無償保管中存在過錯時是否要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女士挑好衣服后準備付錢卻發現裝在李女士包里的錢夾不翼而飛。李女士則認為自己并沒有主動要求吳女士把錢夾放到挎包里而且錢夾是被小偷偷走的這種事防不勝防這個罪過應該算在小偷頭上自己不應擔責。法律解答城關法院審理認為吳女士把錢夾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經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關系。李女士兒子曾經拉開過挎包但李女士卻絲毫不知這說明她并沒有盡到保管人的注意義務具有重大過失因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女士依法賠償吳女士400元現金。關于無償保管中存在過錯時是否要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6年3月8日在一家證券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帶著6歲的兒子與同事吳女士一起逛商場吳女士因為沒有帶包就把自己的錢夾放在了李女士的挎包里。吳女士挑好衣服后準備付錢卻發現裝在李女士包里的錢夾不翼而飛。李女士說自己并沒有拉開挎包拿東西錢夾不可能掉出來。這時李女士的兒子說是他在媽媽試鞋的時候把包拉開拿東西后來又拉上了但李女士一點兒都不知道吳女士也沒看見。想來想去她們意識到錢夾被小偷偷走了除了錢夾本身價值2000多元外里面還有400多元現金。
吳女士表示錢夾放在了李女士的包里李女士就負有保管錢夾的責任錢夾丟了她應承擔保管不力的責任。李女士則認為自己并沒有主動要求吳女士把錢夾放到挎包里而且錢夾是被小偷偷走的這種事防不勝防這個罪過應該算在小偷頭上自己不應擔責。于是吳女士把李女士告上法庭。
法律解答
城關法院審理認為吳女士把錢夾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經形成了無償保管合同關系。李女士兒子曾經拉開過挎包但李女士卻絲毫不知這說明她并沒有盡到保管人的注意義務具有重大過失因此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李女士依法賠償吳女士400元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