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概念和特點有哪些

導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特征是第一,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各機動車保有人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是連帶責任的最終歸屬,一方面,在確定全體共同加害人的連帶責任時,須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另一方面,當部分共同加害人承擔了超出自己責任份額以外的責任后,有權向沒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的其他共同加害人請求追償。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為法定責任,同樣,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也是一樣,不因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內部責任份額或內部約定而改變其連帶責任的性質。那么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概念和特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特征是第一,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各機動車保有人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是連帶責任的最終歸屬,一方面,在確定全體共同加害人的連帶責任時,須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另一方面,當部分共同加害人承擔了超出自己責任份額以外的責任后,有權向沒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的其他共同加害人請求追償。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為法定責任,同樣,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也是一樣,不因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內部責任份額或內部約定而改變其連帶責任的性質。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概念和特點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侵權法中,確定共同侵權行為連帶責任的意義,是加重行為人的責任,使受害人處于優越的地位,保障其賠償權利的實現。其根據一是共同侵權是一種較嚴重的違法行為,因為數人共同致人損害較之于單獨致人損害對受害人的危害更重,因而應使行為人負連帶責任二是在共同侵權中,因損害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故應使行為人負連帶責任三是在多數共同侵權行為中,數人均具有共同過錯,共同過錯使數人的行為形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各個行為人的行為都構成損害發生的原因,因而各行為人均應對損害結果負連帶責任。侵權法確認這種連帶責任,使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簡便易行,舉證負擔較輕,請求權的實現有充分保障,受害人不必因為共同侵權行為人中的一人或數人難以確定,或由于共同侵權行為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沒有足夠的財產賠償,而妨礙其應獲得的全部賠償數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的特征是第一,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構成共同侵權行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各個機動車保有人都對受害人負連帶責任,意味著他們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賠償責任。無論各機動車保有人在實施共同侵權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程度如何不同,都不影響連帶責任的整體性,對外,每個機動車保有人都對受害人的賠償請求承擔全部責任。第二,受害人有權請求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擔連帶責任。正因為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因此,受害人有權在共同加害中選擇任何一個機動車保有人作為承擔風險責任的主體,既可以請求其中的一人或數人賠償其損失,也可以請求全體共同加害人賠償其損失。任何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機動車保有人都不得拒絕受害人的賠償請求。第三,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的各機動車保有人內部分有責任份額。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對外承擔整體責任,不分份額但對內,應依其過失程度和行為的原因力的不同,對自己的責任份額負責。這種責任份額是最終責任。
各機動車保有人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是連帶責任的最終歸屬,一方面,在確定全體共同加害人的連帶責任時,須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另一方面,當部分共同加害人承擔了超出自己責任份額以外的責任后,有權向沒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的其他共同加害人請求追償。第四,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承擔的連帶責任為法定責任,不得改變。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為法定責任,同樣,機動車交通事故連帶責任也是一樣,不因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內部責任份額或內部約定而改變其連帶責任的性質。在共同加害人的連帶責任中,作為共同加害人的機動車保有人在內部基于共同協議免除或減輕某個或某些機動車保有人的責任,對受害人不產生效力,不影響連帶責任的適用,只在其內部對最終責任發生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