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詳解

導讀: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詳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詳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定。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有兩種辦法
1、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或者反應上級公安機關如果認為確實存在錯誤可以撤銷并責令重新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