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道打的出事乘客要承擔主要責任嗎

導讀:
成都1月12日電乘客到機動車道上攔乘出租車發(fā)生車禍責任由誰承擔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這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作出終審裁定判決打的乘客承擔80責任。乘客走到該車所在機動車道上準備乘坐她上前拉開出租車右前車門進入車內(nèi)。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認為黃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guī)定認定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危險性應有足夠認知能力但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而為之其對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重大過錯。那么在機動車道打的出事乘客要承擔主要責任嗎。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都1月12日電乘客到機動車道上攔乘出租車發(fā)生車禍責任由誰承擔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這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作出終審裁定判決打的乘客承擔80責任。乘客走到該車所在機動車道上準備乘坐她上前拉開出租車右前車門進入車內(nèi)。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認為黃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guī)定認定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危險性應有足夠認知能力但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而為之其對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重大過錯。關于在機動車道打的出事乘客要承擔主要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都1月12日電乘客到機動車道上攔乘出租車發(fā)生車禍責任由誰承擔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這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作出終審裁定判決打的乘客承擔80責任。
2005年1月12日7時許出租車司機駕駛出租車行至成都市機場輔道站華路口時踩下剎車等候綠燈信號。乘客走到該車所在機動車道上準備乘坐她上前拉開出租車右前車門進入車內(nèi)。當正用右手抓住出租車右前車門外緣準備關閉車門時交通信號燈開始轉(zhuǎn)換放行車輛在出租車右側(cè)稍前停放的一輛東風貨車起步行駛來不及將手收回貨車左側(cè)車廂與出租車右前車門和右手發(fā)生碰掛發(fā)生兩車輕微受損、右手受傷的交通事故。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認為黃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guī)定認定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出租車車主公司、車輛保險人中國保險公司以及貨車駕駛員等告上法庭要求進行賠償。一審法院判決后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危險性應有足夠認知能力但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而為之其對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重大過錯。駕駛出租車在路口等待轉(zhuǎn)換綠燈放行時其行為本身并沒有過錯對忽然拉開車門的瞬間行為也不可能預見。當拉開的出租車車門與東風貨車發(fā)生碰掛時駕駛的出租車仍處于靜止狀態(tài)。因此引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不是羅維的行為引起而是黃玲拉開的車門與鄭福駕駛的貨車相碰掛引起不存在交通事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不承擔責任故與有承包經(jīng)營關系的公司以及與有保險合同關系的人保公司也不應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在駕駛東風大貨車起步時將手致傷對黃實施了侵權行為。法院判定自行承擔此次事故80的責任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承擔20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