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導讀:
在交通肇事罪認定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才能認定構成逃逸發主了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它是指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但并不要求必須是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才能構成。依據解釋第2條第2款第項之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但僅致一人重傷并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如果存在逃逸行為的仍然可以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因其離開事故現場造成傷者死亡的也只能依基本犯罪構成的量刑幅度予以處罰。那么交通肇事罪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交通肇事罪認定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才能認定構成逃逸發主了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它是指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但并不要求必須是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才能構成。依據解釋第2條第2款第項之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但僅致一人重傷并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如果存在逃逸行為的仍然可以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因其離開事故現場造成傷者死亡的也只能依基本犯罪構成的量刑幅度予以處罰。關于交通肇事罪逃逸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交通肇事罪認定中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才能認定構成逃逸
發主了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
它是指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但并不要求必須是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才能構成。依據解釋第2條第2款第項之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但僅致一人重傷并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如果存在逃逸行為的仍然可以認定構成交通肇事罪。
主觀上明知或者可能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主觀上為過失但逃逸行為主觀上是故意。行為人雖然在交通活動中致人傷亡但其主觀上并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自然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說法因此不能認定構成逃逸。因其離開事故現場造成傷者死亡的也只能依基本犯罪構成的量刑幅度予以處罰。
當然在司法實踐中判斷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主觀上是否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有一定難度但我們不能因此而采取不論行為人主觀認識如何只要客觀上發生了交通事故且行為人駕車離開事故現場就武斷地認定行為人逃逸這對于行為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事實上在某些案件中確實存在行為人主觀上并不知道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的情況。1999年某駕駛員駕駛一輛裝滿貨物的大貨車高速行駛在國道324線莆田路段突然看見一行人橫穿馬路駕駛員緊急向左避讓但行人還是被車的右后輪帶倒并被碾壓當場死亡。由于車輛載貨很重且車速較快加之車窗緊閉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沒有聽見異常聲音車輛沒有明顯晃動駕駛員以為已避開行人繼續駕車前進在距離事故發生路段20公里處檢查站被查獲其車輛右后輪及備用胎上粘有大量死者的腦組織。在上述案例中只能認定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沒有逃逸這一加重處罰情節。
盡管從證據上認定行為人是否知道事故發生存在一定困難但實踐中仍然可以從相關情況判定行為人的心態。如事故發生后行為人是否不合理改變既定的或正常的行駛路線是否無正當事由對車輛進行沖洗或修理事故發生后是否突然加速駛離現場或者在發生事故的一剎那降低車速后隨即加速離開等等。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是當行為人遇到緊急情況時采取了相應措施后卻并不確定是否發生了交通事故但還是駕車駛離了現場。對于這種情況筆者認為應認定行為人對于事故的發生是明知的即知道自己可能發生了交通事故卻沒有停車察看情況采取放任態度其根本動機也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有的肇事者對于可能發生事故的情況往往采取先駛離事故現場再停車查看的作法這也充分證明了其在事故發生時的放任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