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和投案自首的詳細解讀

導讀:
如何認定投案自首交管部門規定認定投案自首情節為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和投案自首的詳細解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認定投案自首交管部門規定認定投案自首情節為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關于交通肇事逃逸和投案自首的詳細解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交管部門出臺標準以下8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如何認定投案自首
交管部門規定認定投案自首情節為
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電話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并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