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

導讀:
對于設計的非用于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也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如火車由于其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道路上行駛因此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其發生的事故由鐵路管理機構調查組進行處理。另外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接到報案的可按交通事故處理比如農村田間小路上發生的事故但此時事故中的車輛則僅限定為機動車不包括非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怎樣才能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設計的非用于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也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如火車由于其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道路上行駛因此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其發生的事故由鐵路管理機構調查組進行處理。另外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接到報案的可按交通事故處理比如農村田間小路上發生的事故但此時事故中的車輛則僅限定為機動車不包括非機動車。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怎樣才能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怎樣才能認定交通事故的責任
生活中多數較典型和常見的交通事故其顯著特征有二一是車輛在行駛當中發的事故二是車輛與另一方發生了擦撞。但是本案與生活中常見的交通事故的特征有兩個明顯的不同點其一車輛處于停止狀態其二王某受傷并非車輛擦碰所致。
對于交通事故的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明確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并且該規定對“道路”、“車輛”給了明確的定義。根據該法律規定進行分析發現構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應當包含以下幾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事故可歸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否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一)事故的發生必須與“運行中”的“車輛”存在某種關聯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對于“機動車”是指靠動力裝置驅動用于在道路上行駛的輪式車對于非輪式車如挖掘機(屬履帶式車輛)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機動車。
對于設計的非用于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也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如火車由于其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道路上行駛因此不屬于該法規定的機動車其發生的事故由鐵路管理機構調查組進行處理。
對于“非機動車”是指上路行駛的人力或畜力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符合國家限定范圍的靠動力裝置驅動的車輛如最高時速不超過20km每小時空車質量不超過40kg的機動輪椅車、電動車。
(二)事故必須發生在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對于非公共通行場所中的道路如工廠內專門用于廠區內部車輛、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屬于本法所規定的道路。
另外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接到報案的可按交通事故處理比如農村田間小路上發生的事故但此時事故中的車輛則僅限定為機動車不包括非機動車。
(三)事故是由于車方主觀上有過錯或者由于意外引起。車方主觀上的過錯一般僅限于過失若為車方故意而導致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應視損害后果定性為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或故意毀壞財物等。
在車方主觀上雖無過錯但由于某種意外而產生損害后果的情況除自然災害外一般也可定性為交通事故如山路上行駛的車輛由于道路塌方而引起車輛墜毀的情況。
(四)事故必須造成了一定損害后果包括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如果沒有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即使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不構成交通事故而屬于交通違章。
二、交通事故認定需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