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保險公司誰應該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負責

導讀:
從法律角度第三者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險種不能混為一談。第三者責任險是保險法規范的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險種。因此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是一種合同項下的義務是當事人之間自由設定的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功能是為被保險人填補損失。而交法第五百三十二條規定的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一種法定的強制性保險國家公權力出于對“弱勢群體”的保護要求保險行業承擔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體現的是“社會福利”原則。由于目前相關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尚未制定實施因此保險公司并沒有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這一法定強制性保險。那么政府和保險公司誰應該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負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法律角度第三者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險種不能混為一談。第三者責任險是保險法規范的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險種。因此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是一種合同項下的義務是當事人之間自由設定的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功能是為被保險人填補損失。而交法第五百三十二條規定的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一種法定的強制性保險國家公權力出于對“弱勢群體”的保護要求保險行業承擔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體現的是“社會福利”原則。由于目前相關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尚未制定實施因此保險公司并沒有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這一法定強制性保險。關于政府和保險公司誰應該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負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法律角度第三者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險種不能混為一談。
第三者責任險是保險法規范的商業性財產保險的一個險種。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基于雙方訂立的保險合同而產生民法典律關系保險人依據合同在發生符合約定的責任時對第三人承擔賠付義務而該義務的前提是被保險人與第三人之間形成了侵權法律關系。因此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是一種合同項下的義務是當事人之間自由設定的體現的是“意思自治”原則功能是為被保險人填補損失。
而交法第五百三十二條規定的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是一種法定的強制性保險國家公權力出于對“弱勢群體”的保護要求保險行業承擔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體現的是“社會福利”原則。
根據保險法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由于目前相關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尚未制定實施因此保險公司并沒有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這一法定強制性保險。從公共利益角度盡管保險具有穩定社會的作用但這一作用是通過保險公司的市場行為來實現的是帶有主動性的是符合市場規律的。
保險公司相對于個人經濟上的強勢是基于市場經濟要求產生的經濟強勢不代表其應當擁有超出法律規定的權利同理也不是負擔超出法律規定義務的理由。不顧保險公司的企業性質無視經濟規律要求其承擔與企業性質不相符的社會責任只會加劇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損害廣大投保人的利益最終為這些損失“埋單”的還是社會公眾。
當然弱勢群體的利益應該得到保護但這是一個以政府為主導的系統性工程。政府應建立完備的社會保障體制更重要的是設計符合法律和市場規律的執行落實機制以履行應承擔的社會服務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