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

導讀:
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一)和解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一)和解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關于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在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糾紛如何處理
(一)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二)調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申請調解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被申請調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況。
2、有具體的調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請人履行還款義務等。
3、有提出調解申請的事實依據如借款合同、擔保協議等。
(三)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四)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訴訟的優勢表現在
1、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2、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
(五)申請支付令法。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申請先予執行法。
先予執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為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財物的臨時措施。人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債務糾紛應該如何提供證據
(一)債務糾紛中債權人應提供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妻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二)債務糾紛中債務人應提供證據
債務人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