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方法

導讀:
債權債務糾紛的發生原因有很多種,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要賬的過程中,因債務人拒絕履行還債義務所引起的。4,判決雙方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那么債權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糾紛的發生原因有很多種,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要賬的過程中,因債務人拒絕履行還債義務所引起的。4,判決雙方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關于債權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糾紛的發生原因有很多種,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要賬的過程中,因債務人拒絕履行還債義務所引起的。不管是因為何種原因,在出現了債務糾紛時,如果不及時的處理,那么就有可能給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下面一起看一下債權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方法。
一,債權債務糾紛有哪些處理方法
1,協商
它是因債務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經與債權人協商,由債權人做出讓步,同意延期償還并免除債務人違約責任的一種方法。在我國法律中,比較鼓勵這一和解糾紛的方式。因為:有利于債權債務企業之間保持良好的業務關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費的開支。但這一方法只有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有同情或樂觀預期時才使用。
2,調解
因債務人的原因不能約期履行債務而又不能與債權人協商一致時,經由中間人調停,促成雙方當事人諒解,達成新的協議,使債務得到解決的一種方法。具體形式有: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和司法調解。
3,仲裁
雙方當事人將爭議交給共同信任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者或專業仲裁機構做出裁決,雙方有義務履行的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盡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但作為法律的仲裁制度,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力即一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裁決,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判決
雙方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債務糾紛,當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通過審判程序解決債務糾紛的方法。其結果是:債務人或履行原有債務,或按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欠債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它是一種強制手段即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當事人如負有履行義務,就應自動履行,如不自動履行,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或審判組織的移送,按執行程序強制執行。
二,如果過了欠款訴訟時效,怎樣追討債務?
1、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釋(1997)7號文中指出,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的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該條解釋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但對于債務人的范圍可能會出現爭議。
2、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復(1997)4號文中指出,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這條解釋沒有說明債權重新獲得保護的理由。
3、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
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實體勝訴權,程序上還是可以起訴的。法院受理,但是對方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抗辯理由,法院會判原告敗訴。但是對方如果不提出超過訴訟時效這個抗辯理由的話,法院也不會主動審查。
以上都是解決債權債務糾紛的法律手段,非訴手段也可以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可以將債權委托催天下進行催收,催天下平臺是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平臺有專業催款律師和正規催收公司,合法催收,回款率高,催收效率高,省心省事省力的為債權人和債權企業解決債務追討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