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獨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即獨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繼承人,遺產分配將變得復雜,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無人可告的困境,因為按照法律規定,遺產的繼承是一般是有兩種情況的,一種是被繼承人在生前,如果立了遺囑,那么他的遺產是需要按照遺囑上記載的內容繼承,這就意味著,即使你是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父母的遺產,但是假如你的父母立了遺囑,把遺產給了別人,而沒有留給你,那么,在遺囑有效的情況下,遺產將按照遺囑上記載的內容繼承,所以此時獨生子女就不一定能夠繼承到遺產了,第二種情況就是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原則上應當是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處理,但是法定繼承順序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除了子女之外,還有配偶和父母,那么此時,即便是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沒有其他兄弟姐妹跟自己爭,但是你也要確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和他的父母是否還健在,所以獨生子女并不一定是一個人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的,關鍵還要看具體的情況,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可能是存在誤區的,關鍵是在于獨生兩個字,很多人覺得,既然是獨生子女,那肯定就沒有人跟自己爭遺產了,父母去世之后,遺產肯定都是自己的,但其實這并不是絕對的,而且也不是很嚴謹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