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事故現場交警可以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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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私自移開事故現場車輛導致責任無法認定乘車人是否應擔責司機王某駕駛貨車與橫過馬路的9歲兒童田某發生碰撞,在王某送田某就醫時,貨車上的乘車人劉某為不阻塞交通對事故車輛進行了移位。乘車人是否應擔責他人私自移開事故現場車輛是否應擔責有意見認為,乘車人劉某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在本案中,司機王某因送受傷者就醫而沒有及時移車,乘車人劉某只是基于不堵塞交通的目的移車,屬于好意協助,不能因此要求一個好意施救的人承擔責任。本案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劉某移動車輛并非王某的意愿,也是王某沒有預見到的,同時乘車人劉某也沒有破壞現場、毀滅證據的主觀故意。那么私自移開事故現場車輛導致責任無法認定乘車人是否應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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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故現場遭破壞怎樣認定賠償責任2名騎車人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當時兩人都想著趕緊去醫院檢查,沒有及時報警。等他們想到報警時,事故現場早被破壞了,交警無法對事故進行認定。余姚法院昨天給出了一個方法,一審判決事故雙方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三七分,騎電動自行車一方的責任分配比例高于騎自行車一方。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朱某承擔郭某的70%損失,賠款4萬余元。考慮到事故中郭某受傷較重而朱某受傷相對較輕,朱某及時報警、妥善保護現場的責任也應大于郭某。綜合這兩點,法院認定朱某對事故造成的郭某損害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那么事故現場遭破壞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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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沒有到場的應當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將復核結論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未出現場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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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現交通事故一方離開現場會影響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嗎事故責任不會因為當事人不在現場就默認,交警調查取證后根據證據下責任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那么出現交通事故一方離開現場會影響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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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現場未拍照責任如何認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現場未拍照的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的應該報警處理由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一般來說學員駕駛教練車出交通事故通常由教練員擔責教練員又屬于職務行為依法應由駕校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那么交通事故現場未拍照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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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七條對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事后報警又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沒有事故現場交警可以認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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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盡管被告否認與原告發生了碰撞,但原告駕駛電動車倒地受傷,原、被告均應當首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原告變動現場的,則應當標明位置,即使被告認為并未撞到原告,也應當立即采取上述措施,事故發生后,因事故各方陳述不一致,事發現場沒有監控視頻,事故現場又被破壞等等,交警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形成原因及責任無法認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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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在現場交警可以出具責任認定書嗎交通事故只要有一方當事人在現場的,交警就可以出具責任認定書了。那么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在現場交警可以出具責任認定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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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情簡介事發現場被破壞交警無法認定邱某駕駛機動車(已投保)與騎摩托車的劉某相撞劉某被撞倒在地邱某送劉某赴醫院治療沒有固定事故現場致使交警部門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劉某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劉某為此訴至法院要求邱某賠償損失。由于事故現場已不存在事發路段無其他目擊者且無監控錄像因此交警部門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法院審理推定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因邱某是送劉某赴醫院治療沒有固定事故現場致使事故責任無法劃分雙方都存在過錯在雙方都沒有證據證實對方存在過錯的情形下推定雙方承擔同等事故責任。那么事發現場被破壞,交警無法認定,如何確定事故雙方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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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多人都希望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有朋友問,是現場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嗎?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那么現場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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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范圍內。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后,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那么事故現場責任認定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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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郭某在事故中受傷較重、損失較大,賠償問題與朱某無法達成一致,就向余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朱某除了先行支付的醫藥費外還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補償金、護理費等各項損失5萬余元。朱某成為被告后向法院辯稱,自己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沒有責任,如果要對郭某的受傷承擔賠償責任,也應該只是承擔部分責任,而非全部責任。考慮到事故中郭某受傷較重而朱某受傷相對較輕,法院認為朱某及時報警、妥善保護現場的責任也應大于郭某。綜合這兩點,法院認定朱某對事故造成的郭某損害應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那么事故現場遭破壞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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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勘察現場跟事故科出的認定書不一致是否會理賠可由事故科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上訴法院,基本上是以事故科出的認定書為依據的,所以保險公司會理賠。如果委托他人代為報案,報案人還應攜帶身份證及被保險人出具的代為報案委托書。那么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勘察現場跟事故科出的認定書不一致會理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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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交通事故未保護現場應怎樣認定責任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那么發生交通事故未保護現場應怎樣認定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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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確定一個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根據三點,這個數額就是合適的數額。那么交通事故現場一般情形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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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內的道路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等等。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配合怎么辦? 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一方,如果有傷者,先治療,治療費用方面,負全責一方如果不墊付,可以申請交警部門,要求其墊付醫療費,當然,這些措施仍然無效,只好自己先行墊付治療了。 待傷者病情穩定,要求交警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調解協議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如果沒有傷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損,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一方,可以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提起訴訟。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交通事故怎么快速談和解?您是屬于“適合和解的7種情形”嗎?和解多少錢最合適?第360期元甲和解大講堂現場為您預估傷殘,定時專屬和解方案,讓您少走彎路、快拿賠償款!
湯女士發生交通事故后駛離現場,交警認定湯女士承擔全責,傷者起訴要求湯女士承擔幾十萬的賠償,保險公司卻以湯女士逃逸為由拒絕賠償,無奈之下湯女士委托元甲律師維權,在元甲律師的據理力爭下,法院最終判決由保險公司對傷者進行賠償,湯女士對判決結果非常滿意,元甲律師的專業又一次得到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