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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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要結婚的,就需要符合結婚的條件,而結婚的條件包括達到結婚年齡、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等,那么沒到結婚年齡辦理結婚登記的登記機關會如何處理的?下面由大律網在線律師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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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的最底年齡。《婚姻法》沒有規定雙方年齡相差的極限,也沒有規定結婚差距有多大,也不論他們的年齡有多高,婚姻登記機關均應為其辦理結婚登記。根據本條規定,結婚登記是結婚的必經程序。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辦理婚姻登記;出具婚姻關系證明;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那么兩邊年齡相差太大能不能登記結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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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大多數國家的合法結婚年齡大多在18歲或16歲。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于15歲。但因宗教、民族、種族、地區、生育政策等因素,尤其在穆斯林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普遍低。中國目前是世界上法定結婚年齡最大的國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那么新婚姻法規定結婚登記年齡需要多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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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后,經過審查后,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準予婚姻登記。不予以婚姻登記的情況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那么新人必讀:婚姻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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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文中人名為化名)法院判決法院認定婚姻有效判離婚法院審理后認為謝芳未到法定婚齡以假身份證和戶口簿進行結婚登記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雙方婚姻關系維系了21年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持假證登記的婚姻能離婚案情簡介謝英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婚齡為了結婚辦假證謊報年齡1992年1月在汕尾市打工的謝芳邂逅了年長自己8歲的男子汪強,法院判決法院認定婚姻有效判離婚法院審理后認為謝芳未到法定婚齡以假身份證和戶口簿進行結婚登記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但雙方婚姻關系維系了21年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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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3年8月1日原告趙某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潘某離婚孩子由原告撫養。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雖未達婚齡領取了結婚證但其提出離婚時已達法定婚齡無效婚姻情形已消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八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規定原被告的婚姻不屬無效婚姻應按離婚案件處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相關規定進行裁判。以本案為例原告雖然在結婚登記時未到達法定婚齡但在起訴時其已年滿二十周歲致使婚姻無效的情形已消失從而使無效婚姻成為有效。那么沒有達法定婚齡登記年齡結婚訴訟離婚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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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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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那么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受理結婚登記的幾種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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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懷有身孕的妻子得到了《婚姻法》的保護,男方離婚的要求被法院駁回。為順利登記,兩人辦了兩張假身份證,改大了年齡。由于與阿維的關系逐漸惡化,阿明決定與她分手。他提出,當初結婚登記時,雙方使用的都是假身份證、假名,所以他與阿維的婚姻關系不成立。法院判用別名登記也受法律保護禪城區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阿明和阿維于1995年12月24日分別以雙方的別名在老家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合法結婚。據此,法院認定兩人的婚姻關系合法有效,不是同居關系。由于阿維處于懷孕期間,根據《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那么持假身份證登記 婚姻關系照樣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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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那么不予婚姻登記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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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那么哪種條件婚姻登記機關不予進行結婚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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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復婚屬于結婚的一種。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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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2最新結婚登記年齡如果你準備2012年結婚,那么你知道2012年最新的結婚登記年齡是多少歲?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也有的同志建議降低法定婚齡。我國婚姻法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準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那么2012最新結婚登記年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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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隨著社會交往日趨頻繁,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人員數量日漸增多,《證明》使用范圍不斷擴大,依法行政要求更加具體、明確。日前,省民政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工作的意見》通知。《意見》指出,申請出具《證明》的申請人,應當是本轄區域常住戶口居民,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僅證明申請人出證時的婚姻狀況,不設定有效期。申請出具《證明》,應當提供戶口簿、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張,并填寫《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聲明書》。申請人無法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那么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新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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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那么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受理結婚登記的種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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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防止對方轉移財產?律師教你5招做好財產保全!??】 ? 感情走到盡頭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財兩空! 今天分享離婚財產保全必看攻略 關鍵時刻守住你的合法權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請財產保全 發現對方有轉移跡象時 24小時內向法院提交申請 凍結房產/賬戶/股權等資產 (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 2?? ???♀? 證據鏈完整收集 ? 銀行流水異常轉賬記錄 ? 房產證/車輛登記證復印件 ? 公司股權變更文件 ? 貴重物品購買憑證 (Tips:可申請法院調取支付寶/微信交易記錄) 3?? ?? 區分個人財產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贈與 人身損害賠償金等 記得單獨存放相關證明文件 避免被劃入共同財產分割 4?? ?? 簽署婚內協議 (重點!)雙方簽字確認的 《財產約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師介入調查 通過律師函調取: ? 對方隱匿的境外資產 ? 虛擬貨幣錢包 ? 代持股權證據 ?? 注意事項: ?? 冷靜期更要關注財產動向 ?? 不要擅自處理共同財產 ?? 微信/短信記錄都可作為證據 ?? 發現異常立即做證據保全公證 ?? 暖心提醒: 離婚律師團隊提供1v1風險評估 ?? 財產申報表模板 ?? 全國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轉移財產取證清單 婚姻結束也要體面退場 但絕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開始 ??
北京的姐妹們注意了,有一個坑千萬不能踩,如果一個男的告訴你他已經買房了,而且呢,在朝陽買的房子,按說呢,這應該是優質男吧,特別適合結婚。不過注意了,如果這個男的再告訴你,他的房子是貸款買的,自己啊已經付了首付,結婚后呢,兩個人一起奮斗,一起還款,這個時候呢,就需要警惕了。首先這種婚前買的房子,男方已經付了首付,房子呢也登記在了男方的名下,其實呀,不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哪怕婚后你也還月供,月供呢也還完了,這個房子呢,和你呢也沒什么關系,這是人家男方的個人財產,萬一你們倆離婚了,你只能要求把你的月供和房子漲價的增值部分分一下,但絕對是分不了這個房子的。第2點呢,如果你們倆結婚了,你老公婚前。
兩位買房子,錢花完了,說不定還欠了一屁股債,他的錢呢,每個月只夠還月供,家里的日常開支用的都是你的錢,而且呀,這個時候你的老公還不愿意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這就相當于你用自己的錢一邊養家,一邊呢幫她還房貸,這就是你為一場失敗的婚姻買單。最后還有一種男人更有心機,房子的首付是自己掏的,后面每個月的月供是他父母來還,不過你可別以為人家是在啃老,實際上呀,人家在算計你呢,父母掏月供,自己每個月呢又給父母打贍養費,這中間就沒你什么事兒了,后面的離婚了,對于這個房子,你一點兒權利都沒有,是不是妥妥的坑妻啊?不過呢,這個難題呢,也不是沒有辦法,其實也很簡單,兩個辦法,1呢,讓男方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最好。
是按份共有二呢,找個律師給自己設計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如果覺得你老公有上面的行為,提前做好預防,用婚內財產協議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作為律師也不希望大家帶著算計去過日子,遇到這樣的情況,保護自己還是有必要的。如果你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來一起幫你。
最高院這次要出手了,幫你們家的小朋友要回直播打賞,這兩天最高院發布了一個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征求意見稿,其中有一條呢,是對于我們當下社會熱點的回應,根據最高院的規定呢,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網絡打賞的前呢,一律應該是退還的,已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他們的打賞行為與其年齡自立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為呢,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爸爸媽媽的同意或者追認才能夠發生效力,比如呢,我們之前呢,代理過一個案子,一個小朋友呢,特別喜歡看網絡直播,就是用自己父母的銀行卡呢,給一個美女呢,直。
說打賞了160萬,不過呢,好在這個案子呢,最終調解下來了,直播平臺呢也把錢給退了,但之前處理的時候呢,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確實也費了不少的功夫,好在呢,這次呢,最高院把這條規定呢明確下來,后面呢,你的孩子再有打賞主播的,別著急,這個錢是可以要回來的。另外呢,給大家一個建議,互聯網時代呀,小朋友可以接觸網絡,但多少呢得有點兒限制,父母呢需要管著點兒,更重要的是網絡公司呢,要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別讓網絡給小朋友們帶來不好的影響。
離婚證千萬不要撕毀,殊不知還有很多的用處,很多人在離婚后一氣之下都會將離婚證撕了,卻不知道自己留下有多少的隱患。所以離婚后呢,切記要保存好離婚證,因為以下的用途非他不可非常重要,第一,離婚后如果要兩個人后悔了要復婚,在民政局辦理復婚的時候呢,必須要出示離婚證。第二,離婚后又遇到了愛情,想再次辦理結婚登記,那么這個時候也必須要出具離婚證。第三,離婚后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過戶登記等問題的時候呢,都要出示離婚證。第四,離婚后一方需要轉移戶口或變更婚姻登記狀況的時候,必須出示離婚證。你記住了嗎?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