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判決不予離婚后是否可以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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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超過訴訟期限,債權人可與債務人協商,爭取達成償還債務書面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期間當事人達成原債務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的精神,法院應予受理。那么債權人過了訴訟期限,法院不予受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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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施某袁某于1999年協議離婚子女由袁某撫養施某給付撫育費并對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但對施某房屋未分割。離婚后施某并未給付撫育費袁某使用該房屋并于2003年領取了房屋產權證。施某獲悉后要求對該房屋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得該房屋的1/2或得房款16萬元。袁某辯稱施某的訴請已過訴訟時效。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房屋歸被告袁某所有袁某給付原告施某12萬元。本案中訟爭房屋系原被告婚后所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被告辯稱已過訴訟時效法院認為原告主張的是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故被告抗辯已過訴訟時效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納。那么在協議離婚后是否可以對未分割的房產提出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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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不履行訴訟時間是多久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產生糾紛時當事人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效是3年從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凡不在此范圍內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都無權強制執行。離婚協議是個人之間的約定顯然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文書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確認孩子撫養費的負擔問題。那么離婚協議不履行訴訟時間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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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訴訟期多長時間民法典規定因離婚協議書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在發生爭議后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訴訟期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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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離婚協議有異議提出訴訟時效是多久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對離婚協議有異議提出訴訟時效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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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有效訴訟期是多久民法典規定因離婚協議書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知道權利被侵害時三年內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起訴時應該申請法院查封財產避免男方轉移財產。(三)起訴的程序1起訴應該提交起訴狀男方身份證女方身份證離婚協議離婚證。3如果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上訴。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有效訴訟期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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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協議離婚2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訴訟離婚。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和子女撫養等作出離婚判決。但是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各種問題必須全部達成一致意見否則民政部門不予辦理協議。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在中國離婚有幾種方式,對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應該如何選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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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訟時效原則上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所以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那么民法典離婚協議補償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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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離婚協議適用訴訟時效嗎民法典規定因離婚協議書產生糾紛的向法院起訴時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協議離婚注意事項當事人雙方必須親自申請不得委托別人代理還要出具兩人共同簽名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的撫養財產及債務的處理等平等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離婚協議適用訴訟時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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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有必要具有徹底的民事行為才能不具有徹底民事行為才能的人不能提申述訟離婚。離婚訴訟兩邊當事人都是武士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許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統轄。③在國內結婚并久居國外的華裔如久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訂立地法院統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離婚統轄的法院是婚姻訂立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終居住地人民法院。前述景象假如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以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懇求的不在此限。2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愛情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那么協議不成怎么提起離婚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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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補償合同有訴訟期限嗎簽訂離婚協議后因離婚補償問題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有訴訟時效限制而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離婚損害賠償賠標準離婚損害賠償要考慮多方面因素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5訴訟時當地的經濟狀況。那么離婚協議補償合同有訴訟期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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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協議離婚變更走訴訟多長時間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后變更離婚協議書產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二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1主體要件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那么民法典中協議離婚變更走訴訟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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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注意事項1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2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4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5對于家庭財產較復雜情況建議在律師的指導下寫離婚協議書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那么我國的離婚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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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那么自愿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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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眾所周知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中協議離婚程序較為簡單不需要經過質證開庭等程序只需要雙方依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就可以進行離婚登記那么協議離婚的成本是什么訴訟離婚的費用是多少今天小編就為您整理了如下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協議離婚的成本是什么,訴訟離婚的費用是多少協議離婚程序簡單依據雙方的離婚協議因此一般無需訴訟費用以及高昂的律師費用。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那么協議離婚的成本是什么,訴訟離婚的費用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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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