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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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民間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條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一)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那么民間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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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雙方認為婚后共同生活,應當財產不分彼此,對維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約定婚前婚后財產為共同所有。關于夫妻之間寫的財產協議受法律保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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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私人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依法成立的私人借款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只要私人借款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就是依法成立的。個人借款協議簽訂注意事項(一)借條的名稱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避免出現欠條可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三)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那么私人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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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轉讓并交付但未辦理登記的機動車侵權責任: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賣車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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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協議假離婚,協議中的財產歸屬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強調的是我國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說法。由于雙方協議辦理“假離婚”通常均屬于自愿并不會存在脅迫的情況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后果以及對方有可能不同意復婚這個風險都應該是明知的因此財產分割協議本身也不存在欺詐。四雙方約定的“假離婚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既然存在上述問題有的當事人會在協商假離婚時簽一份“假離婚協議”載明雙方是假離婚離婚期間所買的房產仍屬于共同財產。那么雙方協議假離婚,協議中的財產歸屬是否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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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其法律效力會更高。這里的“申請公證的文書”,是指你們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這里的“有關財產權利證明”,是指你的戰友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汽車的《行駛證》等權屬證書。關于婚前財產協議受法律保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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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0年2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胡先生支付離婚款5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離婚協議合法有效被告對其主張負有舉證責任但被告未能證明已支付補償款5萬元給原告故對被告的辯稱法院不予采信最終判決被告支付離婚協議書約定的5萬元財產分割款給原告李女士。法官說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案離婚協議是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故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那么離婚簽訂的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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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離婚受法律保護嗎要看該協議屬于什么樣的協議是在什么條件下簽訂的其法律效力也是不一樣的。第一如果協議是雙方離婚時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員監督下簽訂并蓋章的那么該協議屬于有效協議受法律保護。那么協議離婚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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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0年1月14日,因劉某未按還款協議約定償還債務,王某起訴至法院。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劉某應當按照還款協議償還債務。借貸糾紛適用普通時效,因此本案王某要求劉某償還1995年4月25日借款的時效期間為2年。本案中雙方當時約定借款期限為5個月,故訴訟時效應從1995年9月26日起算。那么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還受法律保護嗎?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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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割是否受法律保護第一如果協議是雙方離婚時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員監督下簽訂并蓋章的那么該協議屬于有效協議受法律保護。相關法律規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上的財產分割是否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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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0年2月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胡先生支付離婚款5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離婚協議合法有效被告對其主張負有舉證責任但被告未能證明已支付補償款5萬元給原告故對被告的辯稱法院不予采信最終判決被告支付離婚協議書約定的5萬元財產分割款給原告李女士。法官說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案離婚協議是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故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那么怎樣的離婚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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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并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那么購買房屋協議有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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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擔保法》和《借款合同法》的規定,車輛背戶協議可以作為一種合法的交易方式,并對協議中的雙方當事人提供了法律保護,因此,借款人在簽訂車輛背戶協議時,應當明確了解自己的還款義務,并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以免觸犯法律規定,此外,在車輛背戶協議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也是需要法律保護的,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簽訂車輛背戶協議的合法性,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此外,車輛背戶協議的具體法律保護還有賴于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協議過程中的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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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個人借款協議受不受法律保護,要依據借款協議是否合法而定,如果不合法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例如高利貸、合同詐騙等的行為。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那么個人借款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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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同居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其中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協議中有關財產歸屬、債權債務承擔的約定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同居協議中約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費等等,這些都是違反人身權利的內容,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同居協議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生活消費等等的約定都是受法律保護的。那么同居協議受法律保護嗎?同居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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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