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未按約定使用借款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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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是屬于債務人,借款人是指向貸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擔如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的責任。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那么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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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制度,當借貸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民間借貸訴訟時效分無借貸期限合同和有借貸期限合同兩種情況,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制度。未約定還款時間利息訴訟時效是否已過第一種意見認為,支付利息的訴請未過訴訟時效。本案中雙方約定的利息支付的債務屬于定期給付債務,每期的利息應分別計算訴訟時效。那么借款糾紛訴訟時效怎么計算,未約定還款時間利息訴訟時效是否已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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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后借款是否算共同債務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規定情形的除外,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結婚后男方借的錢是共同債務嗎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兩人共同償還。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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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應當具有償還義務。一.債務人到期不還錢有什么后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返還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確的約定,則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實屬無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進行協議補充;如果當事人無法對還款期限達成補充協議,可以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進行確定。債務人逾期返還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那么債務人到期不還錢有什么后果,借條上還款期限怎么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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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違約金約定過低的話,可以委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適當增加,或者自己到仲裁機構申請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二)責任說第二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三)折衷說第三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既是擔保方式,又是違約責任方式(折衷說)。那么借款合同違約金約定過低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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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債務人借款后逾期不還被起訴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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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未按約定使用借款如何處理1、停止向借款人發放借款2、提前收回借款3、解除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約定到期后償還借款并支付相應的利息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形成借貸關系。借款人和貸款人均應當按照雙方之間的借款合同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在此過程中債務人應當知道如何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盡量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此外債務人未按約定試用借款的話很容易給自己帶來不利后果。那么債務人未按約定使用借款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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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的返還期限是借款人應當返還借款給債權人的截止期限,有些借款人與出借人會明確約定返還借款的期限,有些則沒有。那么當債務人無力還款時要求延長借款期限可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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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因為借款用途與借款人能否按期償還借款有著直接的關系,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會使當事人共同預期的收益變得不確定,增加了貸款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借款難以收回。那么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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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應注意約定哪些內容1、借款種類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那么債務人在借款時應注意約定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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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或者不能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約定償還債務,債權人勢必要想進一切利于自己債權實現的辦法進行催收,其中就包括對債務人的財產的處置。連州的馮某以一輛貨車作為抵押向何某借款20萬,但是由于到了還款期限經過何某再三催款,馮某就是不償還債務。這種情況何某扣留了其貨車,并且將其車上的價值10萬元的貨物也一并扣留了。法律規定即使債權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也是沒有權利私自扣留他人財產的。但是在案例中何某與馮某只是屬于借款合同糾紛,何某不具備扣留貨車上貨物的權利。那么債權人能否扣留合同約定之外的債務人的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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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基于合同雙方互負債務的情形下,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債務人不償還借款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情形,并不屬于不安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出借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而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那么在民間借貸中債務人不還借款是否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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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認為未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不計算利息。同樣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了未約定利息時,出借人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依法予以支持。債務人不按時還債怎么辦《民法通則》135條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否則,超過3年,即普通訴訟時效屆滿,乙方要求返還借款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那么債務人未按時還款借款利息該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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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借條上對利息沒有約定的,出借人若主張該借款期間的利息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是不會支持的。既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又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從催告之日的第二天開始,才有權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另外,根據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那么沒有約定借貸利息,債務人有權索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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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借貸雙方進行借貸活動的時候,未對利息進行約定的,視為沒有約定,債務人可以不支付利息。第二百零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借款雙方未約定利息因利率發生爭議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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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幾個亮點被吳律師實現了?? 1.未約定利息,按照4倍LPR支持 2.配偶代還部分借款,視為債務追認,共同償還 3.律師費和訴訟費全部由對方承擔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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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