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約定仲裁的就不能起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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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款協議未到期能向法院起訴么1、一般情況,雙方約定履行日期的協議,債權人不能主張提前履行,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債權人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債權人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當出現合同違約等合同糾紛時,可以采取協商、調解、提起仲裁、到法院起訴這四種方式解決。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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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情況,如果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名稱約定的不準確,但是能確定具體仲裁機構的,認定該仲裁條款有效;如果不能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也沒有說明具體的仲裁事項和仲裁委員會,當事人也達不成補充協議的,該仲裁條款無效,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可以受理。第十八條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這類仲裁協議中的仲裁機構的明確完全可以按照“行為優先”的原則由當事人自己確定,而不一定非要當事人就此問題再行達成協議。那么合同仲裁機構約定不明是否視為沒有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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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拖欠運費不給怎么辦法律分析:對于運費支付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當事人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支付運費,如對方拒不支付運費,你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拖欠運費不給找以下部門解決:當事人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運輸運費也是一種勞動報酬,拖欠運費也屬于一種欠薪行為,所以可以找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法律分析:拖欠運費找勞動局管理,勞動局全國統一電話:12333,由勞動局部門介入調解,也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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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想要過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首先需要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約定好合法有效的仲裁條款,或者在爭議發生以后,雙方協商一致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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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協商和第三方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可以考慮提起法律訴訟,發生買賣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解決糾紛,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合同里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可以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進行仲裁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合同糾紛,在法律訴訟中,當事人需要通過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在提起法律訴訟之前,建議雙方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并謹慎考慮糾紛的實際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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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而在網貸中,仲裁一般指的是借款的時候雙方簽署協議約定,出現糾紛的時候由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裁決,仲裁通知是否有效,與作出裁決的機構性質相關,仲裁是指糾紛當事人在自愿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給非司法機構的第三者審理,由第三者作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形式,很多網貸平臺都知道自己的業務不規范不合規,然后知道自己沒有辦法通過正常流程法院起訴,所以在放款的時候會在合同當中,偷偷的加一項仲裁協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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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其中協商、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選擇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要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而是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起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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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事實和理由被告為原告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同原告簽有正式《個人保險代理合同》,并以代理人身份開展保險業務。2009年6月,被告向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提供相關證據,舉證證明被告與原告存在勞動關系。事實上,被告所有相關證據,說明的事實更加符合《個人保險代理合同》協議內容,被告的工作屬于代理人工作范圍,原告對于被告的管理也是代理人履行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被告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是代理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原告不服##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邯勞裁[###]###號裁決書的裁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那么不服勞動爭議仲裁的民事起訴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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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驗收了甲方不給錢能直接起訴甲方嗎甲方不付工程款的處理方法: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支付工程款項,則甲方的行為屬于違約,可以起訴甲方,主張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工程欠款沒有合同怎么起訴1、沒有合同的工程款討要的方式也有:協議、調解、訴訟和仲裁,工程完工甲方不結算不付工程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與欠條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訴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案件事實與其訴訟請求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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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能否仲裁1、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有糾紛,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2、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根據我國仲裁法律有關規定,工程糾紛是可以約定仲裁的,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是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的,仲裁解決不了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4、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3、法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可以約定仲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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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法律主觀:總包拖欠分包工程款的,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的,當事人可以根據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總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工程欠款怎么起訴1、法律客觀:拖欠工程款找哪個部門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應該是區或者縣人民法院,總包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訴法律分析:工程款拖欠是可以去工程所在地的信訪局和建設局投訴的,還可以憑借欠條、施工合同、竣工結算文件等證據并書寫起訴狀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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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或者雖然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但爭議發生后雙方達成協議,一致同意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1.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并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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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通過仲裁方式,解決雙方民事爭議,作出仲裁裁決的機構。合同仲裁機構約定不明可以視為沒有約定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八條,約定不明確視為未變更。一般來說,對于仲裁機構約定不明確的,如果仲裁協議對仲裁機構的名稱約定的不準確,但是能確定具體仲裁機構的,認定該仲裁條款有效;如果不能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也沒有說明具體的仲裁事項和仲裁委員會,當事人也達不成補充協議的,該仲裁條款無效,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可以受理。那么合同仲裁機構約定不明能否視為沒有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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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當事人沒有仲裁協議,不愿仲裁的,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決其合同爭議,即使一方申請仲裁,仲裁機構也不予受理,裝修合同仲裁流程1、法律主觀:裝修 合同糾紛 仲裁首先必須有約定的仲裁條款,其次是約定的仲裁必須明確唯一且真實存在,在發生糾紛后,才可與仲裁申請和 證據 一起提交給仲裁委員會仲裁,2、裝修延期起訴流程是:攜起訴狀、裝修合同、延期憑證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送達開庭公告并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資料到庭辯論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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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不起訴賠償,可以雙方協商,起訴書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對被告人確認有罪并處以刑罰,而不起訴決定書是決定該案件不起訴,案件終結,第六十六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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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隱名股東引發的協議無效糾紛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權,協議約定C為實際出資人。后D擅自將股權轉讓給E,E不知代持關系并完成工商變更。C起訴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法院裁判要點: 1. 代持協議本身有效,但D作為顯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符合“商事外觀主義”,E善意取得股權; 2. C僅能依據代持協議向D索賠,無法追回股權。 風險提示: 隱名持股協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風險; 若涉及上市公司、國有企業,代持協議可能因違反監管規定直接被認定無效。 法律建議:規避瑕疵股權協議風險 盡職調查:受讓股權前核查公司賬目、出資憑證、債務情況; 協議條款:要求出讓方承諾“股權無權利瑕疵”; 約定若存在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工商登記: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一股二賣”;
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常見法律風險有哪些? 案例:出資不實的股權轉讓糾紛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東A認繳出資500萬元,實繳100萬元后將40%股權以300萬元轉讓給B。后公司負債無法清償,債權人起訴要求A、B在未出資范圍內(40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B抗辯稱受讓時不知A未實繳,拒絕承擔責任。 爭議焦點 1. 股權轉讓時未如實告知出資瑕疵,受讓方是否需承擔責任? 2. 原股東A與受讓方B的責任如何劃分? 法院觀點(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 1. 出資瑕疵的股權轉讓有效,但受讓方B明知或應知出資瑕疵的,需與原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 本案中,B未核實出資證明書(顯示實繳100萬元),存在重大過失,被推定為“應知”瑕疵,需在400萬元未出資范圍內與A連帶清償。 裁判結果 A、B連帶向債權人支付400萬元。 案例啟示 股權受讓方必須盡到盡職調查義務(如驗資報告、公司章程、銀行流水等); 協議中需明確約定:若存在出資瑕疵,出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未實繳的股權轉讓價格應顯著低于實繳股權,否則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