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應當遵循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般是指家庭從其擁有的動產、不動產所獲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等。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股票盈利、財產增值收益、投資收入等。一般認為,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隨著居民投資、理財渠道的拓寬,居民家庭的財產性收入將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相應地,居民家庭的收入來源也呈現出多元化趨勢。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財產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衡量一個國家居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標準。此外的都是非財產性收入。那么我國居民非財產性收入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仲裁是仲裁機構對合同糾紛進行審理和裁決的一種處理方法。訴訟是指專門的司法機關,即人民法院按照規定對合同糾紛進行審理和裁決的一種處理方法;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扇覍@址拯c索取相應的表格;2、提交材料。接受國家專利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知書發放意味著專利的申請正式進入審批流程;4、繳納費用。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后合理期限內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于假冒專利行為,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假冒他人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還應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二)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產品包裝或者宣傳材料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包裝或者宣傳材料上標注專利標記的,同時地方法規《四川省專利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對下列專利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一)制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五)已經接受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作出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判決的專利侵權案件,侵權行為人又侵犯該項專利權的。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侵犯專利權糾紛申請停止要提供擔保嗎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責令停止有關行為措施的,要向法院提供擔保,如果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六條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四十八小時。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那么侵犯專利權糾紛申請停止要提供擔保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被訴侵權人可以如何抗辯1.無侵權/不構成侵權抗辯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落入專利保護范圍才算侵權,如果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缺少權利要求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術特征,那么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不侵犯專利權,4.法定免責事由抗辯(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同時規定了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在實踐活動中,轉讓合同從雙方簽字到專利局登記和公告之間有一段時間,那么在這段時間內產生的法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這就涉及到轉讓合同是否生效的問題,轉讓合同雙方簽字根據合同法雖然已經生效,但由于尚未公告,所以轉讓合同的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即受讓人暫不能以專利權人的身份行使專利權人的權利,如不能許可他人實施、不能阻止他人侵權等,只有經專利局登記、公告后,該轉讓合同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才是完全生效,但由于專利申請本身的特點,專利申請或者專利權的轉讓應當經過專利局的登記、公告,以使公眾了解該項專利權主體變更的法律狀態,專利法中規定了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我國,發明專利的有效期是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有效期為10年。需要注意的是,當專利權遭到無效宣告或者因未繳納年費等費用時,專利權會提前終止,權利人行使專利權的時間會大大縮短。專利轉讓、專利授權許可、專利質押貸款、專利技術入股等方式,都是讓專利增值的良方。例如,在中國授權的專利不能拿到美國去行使,反之,在美國授權的專利在中國也不受保護。2019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首次躍居全球第一位。專利權的排他性,是指專利權人擁有禁止他人實施專利方案的權利。專利權的排他性在這些特定領域受到限制,并不意味著專利權人權利的喪失。那么我國專利法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具有兩方面的優勢,一方面,銀行向企業貸款,通過質押企業的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來擔保,相比質押有形資產更能控制企業的命脈。而大部分的銀行還不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申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用于抵押的專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已被依法授予專利權;2.專利權處于法定有效期限內;3.專利權不涉及國家安全與保密事項;4.授予專利權的專利項目處于實質性的實施階段,并形成產業化經營規模,具有一定的市場潛力和良好的經濟效益;他人未對專利權啟動無效宣告程序。企業的知識產權質量越高、法律狀況明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越低。這一類型的風險跟知識產權質押的外部市場環境相適應。那么在我國知識產權可以抵押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專利擔保注冊需要哪些費用以專利權出質為債務擔保擔保的,專利管理要對出質進行登記,發明專利登記費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為150元。《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時,應當繳納下列費用:(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布印刷費、優先權要求費;(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復審費;(三)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年費;(四)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五)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前款所列各種費用的繳納標準,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那么專利擔保注冊需要哪些費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專利權糾紛申請停止不提供擔保如何處理專利權糾紛中專利權人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措施的,要提供擔保,如果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吨腥A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六條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四十八小時。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那么專利權糾紛申請停止不提供擔保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關于專利法強制許可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在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專利的有效性。那么專利權期滿或者被宣告無效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對犯罪構成和刑事責任能力是怎么規定的法律主觀:對于犯罪構成,其中應當包括犯罪的主體、客體、主觀方面以及客觀方面,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的,應當依法負全部的刑事責任,不能因其責任能力因素而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是怎樣規定的(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是怎樣規定的(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知識產權法下的侵權管轄包括:專利侵權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主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為: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2、申請日是以下法定期限的計算起始日:專利保護有效期限的計算起始日要求享受外國優先權或本國優先權的請求權期限起始日不損害專利新穎性寬限期六個月的起始日繳納專利年費期限的計算起始日發明專利申請滿18個月公布期限計算起始日發明專利申請3年內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期限計算起始日》》全文在專利申請日之前專利申請人和公眾的利益關系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指收到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的文件,如果收到的法定申請文件不齊的,不能確定為申請日。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我國的家族企業在迅速發展之后進入一個代際傳承的高峰期,大多數家族企業選擇的是"子承父業"代際傳承模式."子承父業"中的繼任者與創業者的價值觀差異和繼任者能力不足的問題永遠是企業的難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有什么方法可以平衡這樣的現象,在這個過程中還會遇到哪些問題?需要專業的團隊根據每個企業自身的特點制定行之有效的獨特且唯一的解決方案。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改革開放40余年,我國第一代民營企業家大多年事已高,他們用智慧和汗水創造了企業騰飛的奇跡,但不少人卻在“交接班”問題上陷入煩惱。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我國民營企業中,超過八成的企業面臨接班問題。形成這一局面的原因較多,培養體系的缺失是一個關鍵因素。由于在傳承問題上準備不足,不少企業陷入“富不過三代”的魔咒之中。打破這一魔咒,需要民營企業高度重視并解決好接班人的選擇和培養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對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寄予厚望,強調“重視企業接班人培養”。這不僅事關民營企業自身的命運,更關乎民營經濟的長遠發展。
?? 企業如人,成長必有風雨——如何破局向上??? 1. 強健“體魄”——夯實核心競爭力 如同人需要健康體魄,企業需筑牢根基。 -技術/產品創新:持續迭代,像細胞更新一樣保持活力。(例:華為每年研發投入超千億) - 人才梯隊:培養"造血能力",避免"人才貧血"。 2. 修煉“心智”——戰略與應變力 大腦決定方向,企業需要清晰戰略+靈活調整。 -長期主義:像種樹般深耕行業(參考:寧德時代十年專注電池) - 敏捷轉型:遇市場變局時,如人轉身般快速調整(案例:微軟從軟件到云服務) 3. 疏通“血脈”——現金流與供應鏈 血液不暢則機體僵化,企業同理。 - 現金儲備:留足"過冬糧草"(如蘋果2000億美金儲備) - 供應鏈韌性:多路徑布局,避免"一根血管堵塞" 4. 治愈“傷病”——危機應對機制 生病及時治療,企業需建立風險免疫系統。 - 風險清單:定期"體檢"(財務/法律/輿情風險點) - 危機公關:像人體白細胞一樣快速響應(參考:鴻星爾克輿情反轉案例) 5. 拓展“人際”——生態化生存 人無法獨活,企業需構建共生網絡。 - 產業鏈協作:與上下游"握手成林"(如特斯拉開放專利) -社會責任:用善意贏得長期信任(例:阿里云助力中小微數字化) ? 核心邏輯: > 短期求存(止血補漏)→ 中期修復(調養機能)→ 長期進化(基因升級) "所有偉大的企業都曾‘摔過跤’,但真正的強者會把傷痕變成鎧甲。" 如何破局?聯系我們,助您基業長青。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F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眲⒛?、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敝幎ǎ景钢?,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