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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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雙方當事人需認真了解合同內容,并充分考慮以下幾個注意事項:1. 合同條款要明確具體:合同條款應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買賣雙方的身份信息、交易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屋過戶手續辦理要求、違約責任等內容,其次,在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并支付約定的款項,2. 合同附加條款要合法合規:合同附加條款是針對具體情況的特殊約定,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并謹慎制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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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條沒寫還款日期怎么辦1、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如果借條上沒有寫還款日期的,可以協商補充,不補充的,債權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條上沒寫還款日期怎么辦1、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應該怎么辦法律分析: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如果債權人不討要的話,可以日后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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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民法典 》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法律主觀: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于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后,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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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那么合同沒約定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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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立法者們在起草合同法時,堅持的一個基本精神就是:只要當事人訂立的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盡可能地使當事人訂立的合同有效。因此,根據<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仍然成立。那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是否一定不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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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利息往往是雙方經過討論后約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法律規定。另外,在訴訟時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那么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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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建設工程糾紛可以約定仲裁嗎法律分析:可以。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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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應該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保證金怎樣明確?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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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工程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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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那么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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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能否仲裁1、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有糾紛,當事人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2、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根據我國仲裁法律有關規定,工程糾紛是可以約定仲裁的,5、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是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的,仲裁解決不了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4、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3、法律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可以約定仲裁。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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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方有違約行為,當事人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當事人不想通知對方的, ...,綜上所述,土地承包合同甲方違約的解決方式,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進行協商,雙方共同協議決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甲方違約怎么辦土地承包合同甲方違約的解決方式:1、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進行協商,雙方共同協議決定是否需要解除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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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借款合同約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協商。只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立法考慮到民間借貸很大部分是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的這一特殊性,且絕大部分為生活所需而建立的借貸關系,所以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規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那么個人借款合同約定多少利息受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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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當事人之間是否真正存在一個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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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財產約定與贈與合同的法律適用有兩種不同的觀點,詳細情況在下: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這樣的糾紛,比如夫妻在婚前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一方個人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沒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離婚時贈與房產的一方主張撤銷贈與,另一方主張繼續履行贈與合同,請求法院判令贈與房產一方辦理過戶手續。就夫妻之間的贈與而言,一方贈與另一方鉆戒、手表等貴重物品已經交付的,依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夫妻有關贈與房產的約定并不屬于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如果沒有經過公證,對離婚時贈與房產一方主張撤銷贈與合同的請求應當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夫妻財產約定與贈與合同如何法律適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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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必看】離婚時如何守護財產?這7步一定要提前規劃!?? ??感情走到盡頭不可怕,但清醒規劃才能避免人財兩空!無論你是否在考慮離婚,這篇財產規劃干貨都值得收藏?? ??【關鍵7步】 1?? 冷靜梳理財產清單 ?房產/車輛/存款/股票/保險/珠寶/虛擬資產…別漏掉任何細節! ?小貼士:提前查銀行流水、不動產登記信息,警惕對方轉移財產 2?? 明確個人財產VS共同財產 ??婚前全款房/父母贈與≠共同財產 ??婚后收入/投資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條依據:《民法典》第1062-1063條 3?? 證據鏈要扎實! ??保留:購房合同、轉賬記錄、借條、聊天記錄 ??拍照:貴重物品存放情況 ??警惕:對方突然大額借款/低價賣房 4?? 協商>訴訟(但要有底線) ??協議離婚:快速省心,需明確分割細則 ??訴訟離婚:適合爭議大、隱匿財產情況,可申請財產保全 5?? 別忽略這些隱形問題! ??債務:共同債務需共同承擔,警惕虛假債務 ??稅務:房產過戶稅費、股權分割稅費提前計算 ??撫養費:建議約定逐年遞增比例 6?? 隱私保護指南 ??更換所有賬戶密碼 ??清理親密付/共享賬號 ??避免在社交平臺披露細節 7?? 重啟人生財務計劃 ??開設獨立賬戶 ??重新配置保險受益人 ??用法律爭取應得的,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離婚不是失敗,而是及時止損的勇氣 找專業律師比咨詢閨蜜更靠譜! 財產可以分割,但你的價值永遠100%屬于自己 ?愿每個女孩都既有敢愛的勇氣,也有保護自己的鎧甲?
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弟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弟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口頭協議是否有效關鍵是證明口頭協議的存在! 1 如果口頭協議約定時 有其他第三方證人在場或者有錄音的話對方不履行口頭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讓第三方證人出場或者錄音證明口頭協議的存在2如果沒有證人在場的話最好跟對方再次協商如果協商不成 可以用錄音的方式盡量錄取到口頭協議存在的證據然后到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對方履行口頭協議或者賠償
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9月20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1年期LPR為3.35%,5年期以上LPR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發布LPR之前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即民間借貸利率的法定上限13.4%。
國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嗎?國外的建筑公司會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啊。首先我們來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業在開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呢,就一定會約定預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進度有進度款,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開發商沒有簽支付進度款,那么施工企業一定會馬上停工止損,我的天吶,并且呢,法律規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過工程總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單位啊,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出在這個物業上設定一個叫做建筑的債權,那么在這個債權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這個物業呢,是不能夠交易的,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美國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體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識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國的工會會保障工人的權益,只要不付款就會妥妥的舉行罷工,第2個呢。
法律規定,你如果說拖欠了工人的工資,企業呢,就一定會上黑名單,一旦企業的名譽受損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點呢,國外對于拖欠工人工資的處罰的力度那是相當的大啊,重罰之下甚至可能讓企業破產。第4,在美國啊,它是持槍自由的一個國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資,那工人是不會用自己跳樓來威脅你的,他只會來找你,這個時候呢,你就要看你為了這個錢夠不夠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