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哪些情形導致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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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手房買賣合同哪些情形會導致無效按規定在手房買賣合同中出現以下情形的會歸于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比如跟賣方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買方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會導致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并且房屋手續的齊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規劃的影響、土地使用情況等都會影響合同履行。那么手房買賣合同哪些情形會導致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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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合同無效肯定是會嚴重影響當事人利益的,因此在簽訂抵押合同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小心謹慎,千萬不能出現導致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那么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簽訂質押合同需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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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民向銀行借款,必須按規定簽訂書面銀行借款合同,銀行將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與此同時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銀行貸款合同可能無效,那么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呢?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貸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一致的,不會導致借款合同的無效,除非貸款合同存在對使用用途有約定,但在實際當中未按照約定使用的情形方可導致合同無效。這些銀行借款合同都是無效的。銀行借貸糾紛有哪些1、貸款方審查制度不嚴。在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一些企業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導致企業嚴重虧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貸款。那么銀行貸款合同無效的情形以及銀行借貸糾紛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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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無效的情形因不同的法律體系而異,但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1. 違法和違反公序良俗:如果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該合同可能被視為無效,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第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8. 形式不合法: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合同未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簽訂,例如未公證或未書面形式,該合同可能被視為無效。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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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在擔保合同無效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還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導致對外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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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第千零條訴訟離婚夫妻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年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有哪些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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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法典規定存在哪些情形會導致遺囑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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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我們要明晰導致股權質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這樣盡量避免這類情況的出現。股份質押是主合同的一種擔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法存在為前提。否則,質權人未經依法設立,質押合同當然無效力可言。否則,股份質押合同無效。股份質押無效的具體主要情形就是這幾個了,在辦理股權質押時小編提醒未經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就把股份作為質物簽訂股份質押合同,這項無效,這主要還是由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所決定的,所以讀者們可以將其理解清楚方便記憶。那么股權質押無效的情形分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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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所述,無效遺贈扶養協議、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遺囑人、多份遺囑內容沖突等都可能導致遺贈扶養協議無效,5、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情形: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遺贈扶養協議無效的情形1、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遺贈扶養協議是諾成、要式法律行為,在遺贈人生前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效力,撫養人就必須按協議履行扶養遺贈人的義務,而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沒有附加明確的義務,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于遺囑。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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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常見的遺囑無效的情形應該怎么處理一、無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遺贈扶養協議是諾成、要式法律行為在遺贈人生前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效力撫養人就必須按協議履行撫養遺贈人的義務而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沒有附加明確的義務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于遺囑。一個有效的遺贈撫養協議會導致遺囑中對遺贈扶養協議中已處分財產的處分失效但并不影響對遺贈撫養協議中未處分財產的處分效力。那么常見的遺囑無效的情形應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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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那么哪些法定情形將導致合同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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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配偶方長期地對子女或者老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子女、老人等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定傷害后果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主要是考慮到失蹤方下落不明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及家庭義務說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此外民法典第1079條第3款第5項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將未能列舉的具體情形包含在其中。那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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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我國認定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那么導致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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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那么什么情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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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民法典第千零條訴訟離婚夫妻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年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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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損害賠償分為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后果等酌定賠償金額。如果你有離婚問題,可以咨詢我,為你提供專業的咨詢法律服務。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F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敝幎?,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
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直接判決離婚 一、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無和好可能。 二、法院判定離婚的法定情形: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實務中,夫妻一方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直接判離。相反,如果沒有以上情形,且另一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則法院基本都會判決不離,等滿六個月以后才能再提起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離的概率比較大,但也有兩次判不離的情況。如果判不離,則需要起訴第三次。事不過三,連續三次起訴,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