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導讀:
夫妻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配偶方長期地對子女或者老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子女、老人等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定傷害后果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主要是考慮到失蹤方下落不明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及家庭義務說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此外民法典第1079條第3款第5項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將未能列舉的具體情形包含在其中。那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配偶方長期地對子女或者老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子女、老人等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定傷害后果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主要是考慮到失蹤方下落不明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及家庭義務說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此外民法典第1079條第3款第5項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將未能列舉的具體情形包含在其中。關于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我國的民法典第1079條列舉了下列種具體情形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這兩種行為都是違反民法典夫妻原則、破壞婚姻秩序地嚴重過錯行為。夫妻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提出離婚經查證屬實調解無效的應當予以支持。如配偶方長期地對子女或者老人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子女、老人等并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定傷害后果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另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這里所指的并非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范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嫖娼、賣淫、淫亂等。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的。
以夫妻分居達定期間作為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數國家離婚立法的共同之處。我國民法典此款規定有兩個要件
①雙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觀原因的分居如因為工作原因或者出國留學導致兩人分居
②分居的時間已滿年且該年分居時間應該是不間斷的、持續的如有間斷應當從最后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計算兩面年的時間。
符合這個要件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5)方被宣告失蹤另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民法典規定“方被宣告失蹤另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主要是考慮到失蹤方下落不明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及家庭義務說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此外民法典第1079條第3款第5項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將未能列舉的具體情形包含在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