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記沒有兵役證可以上大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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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學生如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能辦理結婚登記。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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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根據不動產登記效力原則法律推定房產屬于孩子的個人財產,而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除非父母雙方能取證證明確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才可以主張對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進行分割,如果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離婚時不能主張分割,【律師提醒】將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存在諸多法律風險,如果沒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導,不建議父母直接將房產登記子女名下,確實需要的可以先咨詢專業人士后再辦理相關手續,現在有不少家長在購置房產時將房產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來,這樣做好處很多,可以規避稅費、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甚至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保護子女的權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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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只要在校大學生已達到法定婚齡,并且也滿足法律規定的其他結婚的法定條件,就可以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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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就可以結婚,在校大學生也可以登記結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審核通過,民政局則給二人頒發結婚證;通過的話,民政局也會出具一份包含不予通過原因的說明書。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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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由領取結婚證需要攜帶的資料我們可以知道,辦理結婚證是需要證明自己的單身身份的,所以是第二次結婚的話,證明自己已經結束上段婚姻最有利的證明就是離婚證,如果暫時沒有離婚證的話,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書也是可以的,(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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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需要選擇合適的網站進行婚姻網上登記預約,其次,進入婚姻網上登記預約網站,進行注冊,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婚姻網上登記預約網站可能不同,因此需要仔細查找,預約信息填寫完畢后,需要確認提交,總之,婚姻網上登記預約是一項非常方便的服務,可以幫助準新人們省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讓他們更加輕松愉快地完成婚姻登記流程,怎么進行婚姻網上登記預約婚姻登記是每對戀人的必經之路,而如今,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城市也開始推出婚姻網上登記預約服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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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給大學生違法嗎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銀行向成年大學生貸款是合法的,但網貸貸款經營者向未滿18歲大學生發放貸款是違法的。嚴格執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和備案登記、資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穩妥推進分類處置工作,督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加強整改,適時采取關、停、并、轉等措施。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營銷范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進行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那么貸款給大學生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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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失業證辦理手續流程 1、城鎮失業人員(失業青年、失業職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并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2、廢業或自行倒閉企業的職工,須持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證明和本人身份的有關材料(檔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勞動管理服務站辦理《失業證》,并由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核,登記造冊,加蓋鋼印,5、就業轉失業的人員須持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與求職登記后,方可辦理《失業證》,《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并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核發《失業證》,失業證辦理條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且處于無業狀態的深圳戶籍人員。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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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就可以結婚,在校大學生也可以登記結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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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年前大學畢業的小平由于一直沒有落戶,如今戶口遷移證過了期,成了“口袋戶”,結婚登記和按揭買房都受到影響,讓小平煩心不已。今年年初,小平和戀愛女友打算結婚,可當他到民政部門詢問結婚登記材料時才得知:結婚需要戶口簿和身份證。民警了解具體情況后,迅速著手為小平辦理戶口。有的大學生畢業后將戶口遷移證遺失,又沒有及時補辦、落戶,最終成了“口袋戶”。公安部門提醒所有還沒有落戶的市民,盡早給自己的戶口安個“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口袋戶”戶口不在戶籍系統內,一旦戶主目前持有的身份證過期,戶口就會變成“黑戶”,極大地影響持有人的生活。那么大學畢業未落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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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婚姻法》第6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積極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那么大學可以結婚嗎?結婚年齡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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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未分紅并不影響張某行使股東權利和履行股東義務,他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法院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據了解,2019年7月,張某與袁某簽訂了股份轉讓合同,袁某將自己持有的某家居公司30%的股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張某,雙方約定張某支付股權轉讓款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張某認為自己沒有獲得分紅,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拒絕追加出資,要求解除股份轉讓合同,并要求袁某退還18萬元股權轉讓款,股權受讓人對公司營業范圍、人員工資、場地租賃等具體事宜發表意見,參加股東會議、要求查閱公司賬簿等情形,均可視為股權受讓人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已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具體經營管理,具備股東資格的實質要件,睢寧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雖未被記載于股東名冊,但家居公司及其股東均知曉并同意股權轉讓一事,張某在股東群里對公司治理發表意見,已經實際參與到家居公司的管理,轉讓合同簽訂后,張某在全體股東群里對公司銷售及回款情況、支付貨款、工資結算、店面轉讓事宜等情況發表了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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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是學生與出租人之間的糾紛。表現為學生與房屋出租人不按照統一的格式簽訂租房合同,合同中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的規定不夠明確,出租人未能保障房屋居住功能的正常使用及設施的齊全,學生也未能按照出租人的要求正常使用房屋及交納房租。三是租房學生與鄰居的糾紛。主要是租房學生不夠尊重周圍居民的生活習慣,影響鄰里正常休息等。因此提醒房主以及租房學生,在租房過程中一定要簽訂規范的租賃合同,并且向有關部門登記。學生合租房屋應當征得房主的同意,合租人之間也應簽訂相應的費用分擔協議。另外,租房學生一定要遵守所居社區的要求,加強自我管理和約束。那么大學生租房應該避免的三種常見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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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身份證:再婚時需要提供再婚雙方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二婚時需要提供二婚雙方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婚姻恢復證明(如適用):如果再婚的一方曾經喪偶或經過法院判決宣告婚姻無效,需要提供相應的婚姻恢復證明作為再婚的合法依據,戶口本:再婚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復印件作為再婚登記的證明,離婚了二婚需要帶離婚證嗎離婚后再次結婚的需要有離婚證,但離婚后再婚有以下兩種情況:1、一般夫妻離婚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想復婚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戶口本:二婚需要提供戶口本的復印件作為二婚登記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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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信息安全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通常采用各種安全措施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總體來說,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可以讓結婚流程更加便利、高效、安全,服務質量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不僅提供預約服務,還提供了各種增值服務,如婚姻登記證書快遞、照片拍攝等,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讓結婚更加便利婚姻登記是每個人生命中的重要時刻,因此需要一個便利、高效、可靠的預約平臺,這些平臺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優點:便利快捷使用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可以避免在現場排隊等待的煩惱,此外,平臺還會對用戶進行身份驗證,以確保預約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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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