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可以結婚嗎?結婚年齡是多久

導讀:
根據《婚姻法》第6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積極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那么大學可以結婚嗎?結婚年齡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婚姻法》第6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積極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關于大學可以結婚嗎?結婚年齡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5年,教育部修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撤銷了“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規定。對于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公民,不管他們是何種身份,其結婚的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大學生結婚是會經歷各種不便之處,但相比短期的困難,尊重其正當權利,則更能體現文明。輿論不妨以平常心看待大學生結婚,不吹不黑。
家長和學校要在尊重大學生權利的前提下,進行正面而積極的引導,腦子發熱型”的結婚生子,為“成熟穩健型”的婚姻祝福。
而社會層面,則需要加強婚姻責任教育,為大學生結婚做好托底工作,盡量不讓“有了權利卻亂了陣腳”的情況發生。
根據《婚姻法》第6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六條 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積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消極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后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符合上述條件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