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能不能結婚

導讀:
大學生如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能辦理結婚登記。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一、大學生能不能結婚
1、大學生也是能結婚的。大學生如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能辦理結婚登記。根據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男女雙方不得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且雙方均不得有配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