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生效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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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應當具體區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條件下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所簽訂的離婚協議,從簽字之日起成立;但是,離婚是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履行離婚登記手續,離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離婚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經過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強制執行的請求權。離婚協議書可以附條件、附期限嗎?依據民法通說認為,離婚這種民事行為不允許附條件和期限,因為身份上的法律行為既不能附條件也不能附期限。那么離婚協議書雙方登記就生效嗎可否附條件和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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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鬧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離婚協議就成了登記離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簽下自己名字的同時,感覺自己就此和對方解除了,協議自此生效了!很多當事人簽好字后遇到對方反悔,訴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并按離婚協議分割財產,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見是該協議雖然經過雙方簽字,但是生效條件沒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協議來進行判決。那么離婚協議簽字后什么情況下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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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并生有1名婚生女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一、雙方自愿解除夫妻關系。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那么離婚協議書的生效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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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后是否生效不是。離婚協議屬于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離婚協議書是對夫妻雙方關于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形成的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后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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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內離婚協議的生效條件一般情況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婚內離婚協議的定義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系為基本目的,并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那么婚內離婚協議的生效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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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怎么才能生效離婚協議屬于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由于你們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議離婚未果,故離婚協議尚未生效,協議中所約定的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協議書是對夫妻雙方關于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形成的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應按照雙方的協議履行義務。那么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怎么才能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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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生效時間:越來越多的夫妻選擇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鬧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離婚協議就成了登記離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簽下自己名字的同時,感覺自己就此和對方解除了婚姻關系,協議自此生效了!很多當事人簽好字后遇到對方反悔,訴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并按離婚協議分割財產,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見是該協議雖然經過雙方簽字,但是生效條件沒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協議來進行判決。那么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與生效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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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簽字后就生效嗎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后,是沒有生效的,該協議就是民法里面所講的附條件生效的一個合同,即以離婚為前提,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該協議未生效,也就無異廢紙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離婚協議簽字后就一定生效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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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生效條件1、在實踐中,很多當事人以為離婚協議經夫妻雙方簽訂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夫妻在離婚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即使雙方都在協議上簽字確認,但只能在婚姻關系解除時生效,如果婚姻關系未解除,該協議就不能生效。人民法院會重新審查夫妻感情狀況、財產及子女撫養等情況,如調解不成,法院會依法判決。如果是協議離婚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那早前的離婚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那么離婚協議書生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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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被執行人個人債務案件,其離婚時的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可對抗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認為其中財產分割內容不公平的,執行機構應當告知申請執行人另行提起撤銷權訴訟,重新分割共同財產后再行處理。那么離婚時的離婚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在執行中如何適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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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生效的離婚協議能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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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并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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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就像本案白女士和黃先生的假離婚是為了達成共同的目的而協商的一種手段,并未對雙方造成欺詐脅迫,因此"假離婚"并不導致離婚協議的撤銷,白女士和黃先生為夫妻關系,為了規避商品房限購政策二人通過"假離婚"的方式以白女士的名義購買第二套房屋,后雙方簡單擬定了離婚協議并辦理了離婚登記,約定雙方名下的房屋和車輛均歸黃先生所有并辦理了相關財產的變更登記,白女士也沒有其他可以證據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此白女士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法院最終認定了離婚協議的效力,3、一旦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領到離婚證后,協議就發生法律效力,此時協議內容雙方不得反悔,2、未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前,離婚協議不生效,雙方可以隨時就協議內容反悔、修改,離婚協議簽字了就生效了嗎離婚協議僅簽字不發生法律效力,只有去民政局登記離婚后,才生效,也就是說,領到離婚證后,離婚協議才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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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 辦理離婚登記 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4、離婚協議書經男女雙方簽名,并 辦理離婚登記 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2、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書一經生效便將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書一經生效便將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書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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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那么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那么懷孕期間自愿離婚協議書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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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沒有離不了的婚,離婚有2種--協議離婚、起訴離婚。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