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款給岑某10萬(同居女友并不知曉)男方突然病故,其父母要岑某歸還兒子借款,岑某稱在男方生前已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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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男方債務怎么解決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的時候男方的債務如何解決要依據債務的性質而定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男方承擔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讓對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舉債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現實也很難完成。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離婚男方債務怎么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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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婚內男方的借款,如果該借款為共債共簽,即女方知情并且簽字或者女方沒有簽字但是該借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雙方共同償還。相反,如果婚內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或未經女方同意的情況下借款,或者該借款沒有用于家庭生活比如用于賭博或贈與第三者,那么該債務屬于男方個人債務。在離婚判決中,如果涉及不動產或特殊動產,一定要及時辦理過戶以免被查封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婚內男方借的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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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看房屋裝修時是婚姻關系期間還是非婚姻關系期間,婚姻關系期間,男方父母出資進行裝修仍屬于贈與給小兩口,裝修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在婚前則屬于贈與給男方個人,屬于其個人財產。若男方與其父母簽訂有借款協議,且有證據證明實際有轉賬,則該裝修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離婚時男方父母給的裝修款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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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男方借款債務應由誰來還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男方向女方借款應全部承擔還款義務。婚后的債務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六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于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債權人可以是個人銀行或諸如退休基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它們借出資金是因為相信債務人將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通常情況下,采用短期進行還款的方式你將快速消除債務并且以相對較低的利息和成本利率進行支付。那么離婚時男方借款債務應由誰來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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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后男方仍以夫妻名義借款并提供雙方結婚證復印件女方是否要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具體到本案,李某借款及出具借條的時間,均系與王某夫妻關系終止后發生,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王某仍需對該110萬元承擔共同還款責任,理由如下:1、王某、李某在辦理離婚登記后,仍以夫妻名義向徐某借款并提供雙方結婚證復印件,王某雖未在借條上簽名,但徐某系對夫妻關系信賴,與之達成借貸合意。綜上,王某對該110萬元本息,應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據此,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某、王某歸還原告徐某借款本金110萬元并承擔利息。那么離婚后仍以夫妻名義借款,法院判決雙方共同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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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后借款是否算共同債務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么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規定情形的除外,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結婚后男方借的錢是共同債務嗎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兩人共同償還。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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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女方的款項由男方的撫恤金中支付,這合法嗎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所享有的債權基本上由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兩部分構成,借款本金的數額是確定的,一般不會發生爭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的司法解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分具體情況:1、雙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中約定了利息利率的情況:在計算利息時即按雙方約定寫明的利率計息,約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法律對上限進行了限制,超過限制以上的部分無效。那么欠女方的款項由男方的撫恤金中支付,這合法嗎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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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基于以上的情況來看,婚后不知道丈夫借款買房的,這筆錢有證據證明屬于丈夫個人的債務,離婚時妻子不需要幫忙還款,由丈夫一人來清償。那么這里還涉及到一個問題:丈夫借款買的房子,離婚時妻子有權利要求分割房產嗎?一般來說,男方買了房是用于夫妻雙方居住的,即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在這種情形下丈夫借款買的房是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房產也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時女方就有權利分割房產。那么婚后不知道丈夫借款買房,離婚時妻子需要還款嗎?答案竟是這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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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之間女方瞞著男方去擔保公司借錢,男方有責任嗎女方隱瞞男方到擔保公司貸款的,男方要不要承擔清償貸款的責任,要依據借款是否用于婚姻生活而定,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屬于共同債務,男方有責任清償。《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之間女方瞞著男方去擔保公司借錢,男方有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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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此,乙男認可于離婚后陸續給付甲女514,400元,但不認可欠款情況。一審法院裁判一審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以及雙方庭審陳述,可以認定,乙男在雙方離婚后向甲女出具的欠條系基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尚未處理的財產分割問題以及離婚后繼續共同生活期間新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故案涉欠條應屬于離婚后雙方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那么離婚后男方給女方出具的欠條,是借款還是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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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方利用女方網上貸款,離婚時女方有義務償還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方利用女方進行網上借貸的,由于不是女方自愿簽訂借貸合同,所以借貸合同是無效的,借款由男方償還,但要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主張。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貸雙方通過網絡貸款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絡貸款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男方利用女方網上貸款,離婚時女方有義務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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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我們在借條上寫明還款期限,比如借期一年,那么正常情況下,在這一年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當然也有例外: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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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能否提前索要我兒子和媳婦共同購房,其中有部分資金是我們老兩口資助兒子的。馮先生夫婦和兒子雖為直系親屬,但依法均為平等、獨立的民事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建立合同關系。但如果借款期限已到,男方不積極索要,那么女方可以該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權為由,向借款方提出歸還借款的主張。那么借款能否提前索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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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離婚前房產的貸款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定義,共同債務是夫妻雙方所借的款項用于雙方的生活支出的,那么就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單方面一人進行借款用于個人揮霍、投資中的話,那么該項借款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離婚之后有個人進行償還。那么男方離婚前的房產貸款是否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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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富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富清償。林某拿出離婚協議對趙某說,其已與趙某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的借款歸各自償還,趙某向喬某所借款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雙方已約定誰的名義借款誰償還,因此,拒絕歸還。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趙某在與林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向喬某借款20萬元用于經營公司,該借款應該認定為共同債務。那么婚姻期間男方所欠債務離婚后女方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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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為了快速離婚,在離婚訴訟中給男方4萬補償款并且未分割男方名下的存款,但沒讓法官寫雙方各自名下財產各歸各有,無其他爭議。男方以此為由進行離婚訴訟要求分割女方大額支出,案件經歷一審、二審,女方勝訴。 結果是圓滿的,過程很讓女方煎熬,離婚訴訟中把條款寫全,可以避免這樣的麻煩。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戀愛期間男方一直向女方各種理由借款,分手后男方否認借款事實并失聯,直到開庭男方還在絞盡腦汁的狡辯,經過多輪磋商男方終于認清了現實并放低姿態來和解???? 每段感情都值得被尊重?? 每個人的利益都值得被保護??
戀愛期間男方一直向女方各種理由借款,分手后男方否認借款事實并失聯,直到開庭男方還在絞盡腦汁的狡辯,經過多輪磋商男方終于認清了現實并放低姿態來和解???? 每段感情都值得被尊重?? 每個人的利益都值得被保護??
父母為男女雙方婚內購車,購車款屬于贈與還是借貸?亦或是不當得利?本案中,女方與男方離婚分割車輛時,男方主張涉案車輛購車款系男女雙方共同向男方父母借款,但其并未提供證據予以佐證,法院按照贈與關系判決后,男方及男方父親不服,男方父親又以不當得利案由起訴男女雙方要求返還購車款。經法院審查,男方及男方父親多次庭審陳述相互矛盾,不予支持其主張,并對二人未誠信訴訟行為進行批判。不論是贈與還是借款,均應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否則不論換成什么案由都難以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