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的股權能擠出其他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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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律臨網查詢得知,如公司章程沒有特殊約定,應當按照公司法規定,定向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稀釋股權需要所有股東同意嗎1、法律分析: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2、公司增資須經持有公司股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東會決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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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工商登記部門只會對股權出質進行形式審查,不涉及實質審查,即使一項股權出質經登記生效后,也可能因為質押合同被申請撤銷而導致質押無效。那么股權質押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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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自己或他人以股權提供擔保,這種擔保方式稱為股權質押。債權人在接受他人的股權質押時,需要與對方簽訂股東股權質押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而股權質押作為權利質押的一種形式自有其特殊性,在簽訂質押合同時需要加以關注。股東股權質押合同的注意事項:一、債權人應確認提供股權質押的質押人是否真正擁有該股權或者是否對該股權是否有處分權,否則,即使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該合同的效力也存疑,無法達到保障債權的目的。若債權人接受上述被禁止轉讓或仍在限制轉讓期間內的股權質押,則以該股權出質的行為無效,由此簽訂的質押合同無效。那么股東股權質押合同簽訂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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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熱門城市:開封律師 六安律師 上饒律師 深圳律師 雅安律師 武威律師 宿州律師 江蘇律師 韶關律師 信陽律師一、股權質押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1.、直接的法律依據:股權出質的唯一法律依據是《物權法》,《物權法》沒有規定股權出質在質權設立時必須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那么股權質押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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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物權法》關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登記程序的規定與《擔保法》不一致。因《物權法》頒布在后,股權質押的法律實踐操作以《物權法》為準。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那么股權質押能否變更股東?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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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對外轉讓,因為《公司法》對其作出了較多的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等,造成實踐中關于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優先購買權等引發的糾紛不斷增多,此外,《公司法》還規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應收購股東的股權,這類糾紛也有不斷增多的趨勢,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將股權轉讓糾紛列為第三級案由,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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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有,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風險、以及還有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的風險、再者就是隱名股東難以確立股東的身份,無法向公司主張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二)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的風險 在一般的股權代持關系中,實際出資人隱于幕后,名義股東則接受隱名股東委托,在臺前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法律主觀: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具體:名義股東更容易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相關風險,股權代持協議要點有:(1)只要不違反合同第五十二條規定,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簽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屬有效協議,并成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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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 ...。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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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能繼承股權嗎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沒有禁止股東資格繼承的規定,合法繼承人就有權繼承股權,法律分析: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能否繼承股權,要根據公司章程確定,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的,死亡股東的合法繼承人是可以繼承股權的,但是公司章程對繼承股東資格有除外規定的,死亡股東的繼承人不能當然成為公司的股東。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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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此可見,股權質押登記后,按照擔保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判斷質押權是否有效就存在法律適用上的沖突。公司法第72條規定,對內轉讓股權的,無需經得股東同意,對外轉讓須經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不同意的應當購買,不購買的視為同意。結合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本條的具體目的就是保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股東間相互間的信任將會發生變化,這將與公司法第72條的目的相沖突。那么股權質押是否需經股東同意,相關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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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轉讓股權流程是什么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他人或其他機構的行為,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流程1、股權轉讓的一般程序 召開公司股東會議,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4、公司轉讓具體流程如下:股東會討論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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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以增資擴股進行等比例稀釋的方式通常做法即所有股東不參與增資,由激勵對象根據與公司之前的協議以約定價款作為增資款項來源入股目標公司實現等比例稀釋,諸如ABCD各自出資50萬元并各自持有公司25%的股權,后E作為激勵對象按照約定以總價100萬元入股公司且其中50萬元作為資本公積列支,另有50萬元作為股本入股公司據此各方實際持有的股份比例即變更ABCDE各持股20%,由此可見ABCD四人等比例下降5%的比例,實現等比例稀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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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虛假出資糾紛,股東認購出資而未實際出資,取得公司股權的情形,公司追繳股東出資的案由有哪些1、虛假出資糾紛,3、虛假出資糾紛,股權轉讓糾紛案由法律主觀:公司股權糾紛的案由主要包括,出資不足糾紛,在約定的期限內,股東僅僅履行了部分出資義務或者未能補足出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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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東質押股權是指股東將其持有的股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獲取融資。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為股東提供了資金周轉的靈活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通過控股股東股權質押并不能直接判斷是利好還是利空。通常的情況來看股東進行股權質押本身不是一件壞事,可能是公司現在需要現金周轉,股東便向銀行用股票質押來獲得貸款,再用這筆錢完成項目,如果項目完成后帶來的里潤豐厚,那就是很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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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規定是: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對 有限責任公司 而言,《 公司法 》第72條第一款規定,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3、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只要是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東之間規定不能進行股權轉讓則另當別議,只要是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股東之間規定不能進行股權轉讓則另當別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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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隱名股東引發的協議無效糾紛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權,協議約定C為實際出資人。后D擅自將股權轉讓給E,E不知代持關系并完成工商變更。C起訴要求確認轉讓無效。 法院裁判要點: 1. 代持協議本身有效,但D作為顯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符合“商事外觀主義”,E善意取得股權; 2. C僅能依據代持協議向D索賠,無法追回股權。 風險提示: 隱名持股協議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風險; 若涉及上市公司、國有企業,代持協議可能因違反監管規定直接被認定無效。 法律建議:規避瑕疵股權協議風險 盡職調查:受讓股權前核查公司賬目、出資憑證、債務情況; 協議條款:要求出讓方承諾“股權無權利瑕疵”; 約定若存在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工商登記:及時辦理變更登記,避免“一股二賣”;
【離婚時原始股怎么分?這5個關鍵點一定要知道!??】 ?離婚財產分割的水真的太深了!尤其是公司原始股這種特殊資產,稍不注意就會吃大虧!今天把律師才搞明白的干貨整理給你們,建議收藏備用! ??【重點預警】 ? 婚前取得的原始股:配偶可能分到增值部分! ? 婚后取得的原始股:大概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公司上市前的"靜默期":可能影響分割時效! ?? 必須掌握的5個知識點: 1?? 法律依據:《民法典》1062條+公司法司法解釋 2?? 分割方式(3選1): ? 協商折價補償(最快捷) ? 股權評估后分割(要找專業機構!) ? 訴訟確權(耗時但徹底) 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轉讓限制 ?? 保留所有出資憑證+股東協議 ?? 上市禁售期內的股票要特別約定 4?? 證據清單(建議截圖保存): ?? 股權代持協議 ?? 銀行轉賬記錄 ?? 股東會決議文件 ?? 公司估值報告 5?? 冷知識: ?? 離婚后發現的未分割股權,3年內可重新起訴! ?? 境外上市股票要按外匯管理規定處理 ?? 暖心提醒: 離婚時對方故意隱瞞股權?趕緊申請財產調查令!遇到復雜情況建議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師,千萬別自己硬扛!
公司變更股東五十萬貨款還能要嗎?我給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貨,這個公司呢欠了我五十萬塊錢,但這個公司的名稱和領導呢都變更了,如果說有這個貨款的合同,基礎的事實已經固定下來了。那現在就是你所擔心的就是對方的領導和名字都已經變了。這個在法律上還是很明確的,就是公司換領導換法人,然后并不影響你的這個責任的一個承擔,也就是變更之后的公司還是需要繼續來承擔這個債務的。那我就放心了,這個貨款是很容易能夠拿到錢的啊,先給對方發一份律師函,如果說對方不給的話,還是盡快的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難,這個事很好解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