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書面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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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夫妻雙方辦理協議離婚的流程有: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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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關于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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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據此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離婚協議書并不在其中。因此,離婚協議書并不當然的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需要通過申請法院執行,法院認可該離婚協議書的,才具備強制執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通過扣押,拍賣等手段來強制執行。那么夫妻雙方自愿簽了離婚協議之后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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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并非以公證為生效要件。很多人認為,婚內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如果不公證,婚內財產協議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并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托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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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內財產協議約定一方名下的房為夫妻共有有效嗎夫妻雙方可以簽訂婚內協議,簽訂婚內協議的雙方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簽完婚內財產協議可以反悔嗎首先,婚內財產協議一經簽訂,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效力,除非能證明一方存在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簽訂協議,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要按約定履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點判斷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1、婚內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將財產約定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那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一方名下的房為夫妻共有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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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受理。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也就是協議離婚最少要三十一天;2、《民法典》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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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忠誠協議賦予了夫妻忠實義務以具體的內容使抽象的忠實責任具有可訴性。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其次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要按約定履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點判斷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1、婚內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將財產約定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那么夫妻婚內忠誠協議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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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關于財產的約定,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約定來安排夫妻財產的歸屬,對夫妻雙方當然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違反財產約定,侵犯對方的財產權利,否則就違反了協議的約定,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夫妻關于財產的約定并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夫妻財產約定能不用書面形式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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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必須明確的是,婚內雙方協商寫下的財產分配協議屬于意思自治的體現,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并且不違法的話,那么其協議書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要注意的一點是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樣形式才是有效的,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簽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就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6、婚內財產協議是有效的,經夫妻雙方簽字確認,且內容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婚內財產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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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的觀點認為,夫妻分居期間,仍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其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在婚姻當事人之間未訂立關于財產的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無效時,則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我國實行的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方及雙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財產,除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及另有約定以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之間寫的分居協議書有效嗎,分居期間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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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口說無憑,尤其在當今民事審判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證據的首要規則,無論是哪一方,在沒有雙方簽字的書面文字的情況下,口口聲聲稱財產事先有約定是蒼白無力的。關于夫妻雙方婚前財產協議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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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如何信守一方對另一方的關愛、呵護承諾,婚內財產協議給伴侶提供了一個可行的表現方式。一份好的婚內財產協議,猶如給車輛上了一份包括各類附加險的全險,能夠讓駕乘者消除各種擔憂。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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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并非以公證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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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二、夫妻自行簽訂財產協議能否有效1、只要符合條件以下條件,夫妻自行簽訂財產協議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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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2、沒有經過公證的協議只是不能對抗第三人。婚內財產協議是否經過公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明確,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沒有約定。婚內財產協議應該采用書面形式。辦理公證協議,需要夫妻雙方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婚內財產協議共同前往辦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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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的協議怎么寫 你們只需要訂立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在其中約定婚內的財產各自歸各自即可。訂立一份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內財產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其次,約定要具體明確。不僅要約定現有的財產歸屬,還要對婚內收益歸屬進行約定,你們婚內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安排寫在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換句話說就是婚內財產協議應當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則無效。 最后,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且相對公平,協議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權,比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等。同時也不能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約定。 婚內協議的約定,有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虧一簣,建議向家與家律師咨詢,讓一份有效的財產協議守護你的美好生活。
婚內財產協議書的內容有什么? 為了防止婚內夫妻財產的糾紛,不少人會作一份婚內財產協議書來約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內容包括什么。 1、雙方當事人個人信息以及婚前財產狀況; 2、約定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歸屬和處理方式; 3、子女撫養問題等等。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